

■新闻事件
律师接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与当事人准时到达指定法庭后,却发现法庭大门紧闭,既未见到办案法官,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明确答复。7月9日,如此怪事发生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当天其他案件的律师和当事人,也遭遇同样的尴尬。法院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大多数法官集体出去考察工作,由于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够,所以才出现这种状况。(据7月10日《春城晚报》)
>>>追问一:谁有权利让“法律”放假?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为何会出现唱“空城计”的怪事?该院办公室负责人的解释是,因为大多数法官集体出去考察工作,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够。纳闷的是,如此兴师动众的出外“考察”,会是纯粹的工作考察吗?究竟是“法律至上”,还是“娱乐至上”?就算这次工作考察非常有必要,是不是也可以安排法官们分期分批地去呀,何至于“倾巢出动”,人为地让法律在当地形成“真空”?再往后说,即使是法官们执意要“集体外出考察工作”,从诚信和礼仪的角度讲,是不是也应该及时地告知此前已接到开庭通知的律师和诉讼当事人?
法院是为百姓审案子断事理的裁判机关,而法官正是时刻保证法制这台机器正常运转的守护者。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并非法官的自留地,岂能让法官想怎么着就怎么着,想忽悠谁就忽悠谁?开庭时间法官“集体蒸发”,出现如此怪事,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让“法律”放假的权力?
>>>追问二:法院唱“空城计”藐视了谁?
按诉讼法规定,开庭时间确定后,如果原告不按时到庭,法官可按撤诉处理;被告不按时到庭,法官可作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确规定,法官必须准时出庭,不得无故更改开庭时间。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法官集体考察唱“空城计”,只是一个是否守时的小问题吗?他们“随意而为”的背后究竟折射出什么?在他们眼里,法律的神圣庄严哪里去了?公仆意识哪里去了?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何在?作为法律的守护者,他们对法律究竟有多少的敬畏?作为人民的公仆,民众在他们心里究竟有多少的分量?如此藐视法律,藐视民众的诉求,如果不严格问责,那些写在纸上的规定和制度能“硬”得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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