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事件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湖北厅级官员妻子陈玉莲遭殴事件有了最新进展:3名打人警察被处分。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致陈玉莲受到轻微伤害。武昌公安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对3名在执勤中行为粗暴的民警作出处理决定: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当日,警方已向当事人及家属通报了处理结果并征询意见。(据7月20日《长江网》)
>>>追问一:到底是“殴打”还是“拉扯”?
记大过、记过、调离公安机关,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虽然不至于如“罚酒三杯”一般好笑,恐怕也强不了多少。并且,细心人不难发现,跟此前媒体的报道和网络流传的版本相比,相关部门对事件某些细节的表述有着微妙的差异—— “6人”变成了“3人”。打人者的人数此前一直都说是6人,并有媒体报道称:据陈家事后从公安部门拿到的名单,6名打人者分别为:肖某、普某、郑某、刘某、潘某、余某。他们的身份经核实,均为武汉公安局武昌分局民警。如果上述说法属实,那么打人者便是6人且有名有姓有身份,为何最终受到处理的却只有3人,另外3人哪去了?
“殴打”变成了“拉扯”。此前,媒体和网络上对警察施暴所使用的词语是“殴打”、“围殴”、“暴打”和“错打”,为何到了“相关部门”那里,却突然变成了相对中性的“拉扯”呢?网帖称,“6人围住她(陈玉莲)左一脚,右一脚,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数次把她打倒在地”;看过打人录像的陈玉莲家属告诉记者,录像非常清晰,施暴过程“惨无人道”……到底是“殴打”还是“拉扯”?既然是“拉扯”,又何来“惨无人道”之说呢?
>>>追问二:一次“打错”的背后有多少次“打对”?
正如网友所说,警察殴打政法委官员的妻子是打错了,警察殴打何种身份的人算是没有打错呢?这个疑问,估计是不会有人来回答的了。不过,几乎可以肯定的是,6名警察殴打一名年近六旬的女士,并不被认为是一种错误的行为。事发情景是,当事人陈玉莲女士要进大院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平时她作为大院家属进出都没有问题,那一天却被门卫阻拦,正当陈女士电话联系政法委副书记时,“一看就像黑社会”的便衣警察就对她予以迎头痛击。 很有可能,那些“信访专班”的警察,把陈女士视为一般的上访人员了。不过,在一省级党务机关的门口,有“一看就像黑社会”的便衣警察对信访人员大施拳脚,这传递了公务机关怎样的政治形象呢?报道说,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是维护治安秩序,如一旦发生冲击省委大门,有打砸烧等突发事件,则由他们来维持治安。当时,陈女士难道有冲击省委的行为,需要“信访专班”的警察来“武卫”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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