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们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还比较多。
一是建设业主不依法办理“一书两证”,不搞图审,不办质量安全监督、不办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就施工建设。80%以上的建设项目不办各种手续,存在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建设业主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业务发包或委托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与工程要求不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施工。
三是勘察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施工现场不跟踪服务,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卖章、卖证,“挂羊头,卖狗肉”,只收费,不服务。
四是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无证施工,层层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安全生产投入少,无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五是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人员不到位,无证上岗,有的还存在“监守自盗”,与施工方合伙偷工减料,乱签证,使有些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
笔者认为,要大力整治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质量安全工作水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是省建设厅根据全省有关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基础薄弱,存在的问题较多,安全隐患多等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项管理措施。这项管理措施是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宝、指挥棒。我们要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加大宣传力度,深刻认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财富”的思想。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进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要明确监督工作重点,严格监督程序,规范监督行为,强化日常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那些违法违规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各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罚的罚,决不心慈手软。对于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治不听使唤的“霸王”行为的责任主体要移交司法机关,绳之以法。
三是坚决实行“奖惩”机制,全面运用市场准入,市场清出的手段进行规范管理。对那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做得好,按要求进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文明施工的建筑企业,每年要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对那些存在不良行为,且拒不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清出建筑市场。该给予不良行为公示的要给予不良行为公示,该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该降低或注销资质的要降低或注销资质。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全力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促进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规划、建管、造价、招投标、建筑执法、房产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围绕工程质量安全服务,形成“综合治理”态势。一要高度重视监管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是强化监管、提高效能、解决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监管脱节,破解信息不对称制约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抓手。二要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对信息平台反映出来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市场监管的手段及时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录入监管信息平台。三要充分发挥规划龙头作用,在规划现场放线和办理施工许可时,必须先办理好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四要建管和招投标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厉打击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挂靠,出让资质、以包代管、违法分包、人员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力等突出问题。五要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和低价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保证管理人员到位和质量安全设施的投入。六要严格建筑执法,对违法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七要充分发挥房屋产权对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的保障性作用,对无基本建设手续和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一律不得办理房屋产权证。
(作者系嘉禾县建设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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