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拟任人员任前公示的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提请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晋升法律职务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志辉等2人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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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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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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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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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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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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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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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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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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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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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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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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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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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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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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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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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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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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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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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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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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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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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从2011年6月8日至14日止。公示期内,受理对公示对象的举报。举报可采用当面、书面或电话形式,署告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调查线索,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举报时间:2011年6月8日至14日止
受理举报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受理举报电话:0735-2871551或2871783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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