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的创建与管理,根据省委宣传部文件精神和年初工作安排,今年将开展申报第五批省级、第四批市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市场)的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严格按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店、市场)的评选标准和申报程序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省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点的单位须获得市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点荣誉称号)。申报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5日。8月中旬省、市有关部门对新申报和原有的省、市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进行考察和复查,对符合条件的示范点予以重新确认,成绩突出的示范点将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凡不接受正常监管或创建标准明显下降、群众反映强烈或出现严重问题的示范点,经调查核实后,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摘牌处理。对所申报的和原有省、市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进行评选和复查的情况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新确认的省、市级“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和单位将在明年“3.15”期间进行授牌。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
郴州市商务局
200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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