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下午,接到市民周先生的来电称,他的小孩出生已有两个多月,因他的条件特殊,现在不知道该怎样给孩子落户。原来,周先生在郴州市某监理公司工作,于是把自己的户口从老家苏仙区栖凤渡迁出来。但因没有买房,周先生以挂靠亲戚的名义把自己的户口落在了苏仙区南岭山庄(不是户主)。妻子的户口在永兴县板梁村,现在带孩子住在周先生的老家。孩子出生前办准生证颇费周折,孩子出生后在市妇幼保健院办理了出生证。但因目前仍无固定住所,现在要给孩子落户更是犯愁: 具体怎么办手续,辗转咨询了 市政务服务中心、燕泉路社区等地方,但都没有弄清楚。因为自己不是户主,孩子不能落在苏仙区南岭山庄 。妻子户口所在地的村干部也说女方是嫁出去的,孩子应该尽量落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周先生又向马田派出所咨询,得知板梁村属于油市派出所管辖范围。但一时又联系不上当地的户籍管理员,于是周先生向本报求助,想知道孩子的户口到底能不能到油市派出所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接到周先生来电后,记者随即致电永兴县油市派出所进行咨询。该所户籍警察郭传波回复:办理孩子出生落户要看父母双方的户口在哪里,既可以随父亲落户,也可以随生母落户。如果孩子的母亲确实是永兴县板梁村人,孩子的落户就属于他们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办理孩子出生落户手续,除了由婴儿父亲或母亲持生母户口簿以外,还必须带齐以下证件:①从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一个婴儿“未落户”证明;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孩子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④到乡一级政府(具体到周先生则要到永兴高码乡政府)开具“婴儿上户”证明。如果证件齐备,就可以到油市派出所办理小孩落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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