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尚未开工,当地的村(组)、村民擅自发包工程,近日,苏仙区白露塘镇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荒唐事。被征地的村民认为,自己的土地被征,没有了生活来源,该工程的所有附属工程理所当然应当给他们承包。目前各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附属工程大多由当地的村(组)、村民承揽已成一个“潜规则”,如果开发商不将附属工程承包给他们,村民就会以各种方式“阻工”,这也是造成我市大部分工程进展缓慢的原因之一。据了解,这样的事件很容易引发治安事件,所幸白露塘镇派出所巡访时发现此事,将事态发展遏制在萌芽状态。
工程未开工,农民就擅自发包工程
去年,香雪东路和金湾小区(A开发地)的工程由郴州东田公司中标。自去年进场施工开始,受安置、补偿等因素制约,工程目前才进入场地整平工作,预计今年10月中旬正式开工。荒唐的是,被拆迁地白水村四组的村民邓某等人,竟在今年8月初,将东田公司金湾小区等附属工程发包给村民宁某。
据了解,今年8月份,上白水村四组邓某等共105个“股东”共集资200万元,并于8月21日与村民宁某签订了“关于开发用地A、B、C地块附属工程的合同”,委托宁某与东田公司协商承包附属工程事宜,合同中双方协商“乙方上白水村四组在经过组上公开招标中以149万标中A地块、B地块、C地块所属的附属工程”。目前,集资款中的149万已经分给上白水村129名村民,每个村民分得1万元整,余下的51万元由宁某等人作为“流动资金”。
据了解,上白水村民还协商,如果东田公司不将附属工程承包给他们,每个分到钱的村民都必须参加“阻工”行动,但是如果承包到工程,所赚之钱由105名集资“股东”分成。

图为郴州东田公司尚未开工的A开发地
东田公司并未承包附属工程给村民
据介绍,附属工程一般指工程建设的河沙、地材等材料的配送,以及绿化、围墙等技术含量低的工程。村民宁某已经与村民签订附属工程承包合同,那么工程方是否已经将附属工程承包给上白水村村民?为此记者走访了郴州东田公司。
“目前,我们的工程除A地块200余亩已经摘牌外,B、C地块400余亩市国土部门还尚未挂牌,究竟有多少附属工程我们也不清楚,所以还暂时不会将附属工程承包给别人”,东田公司土地工程师周勇军纳闷的对记者说,“村民擅自集资发包这事,我们是才前两天听说的!荒唐的是村民签订的竟然是“关于开发用地A、B、C地块附属工程的合同”。
苏仙警方及时控制事态
9月初,白露塘政府和派出所在资源状况和动态调研工作中,了解到上白水村四组村民擅自发包一事。苏仙区白露塘派出所立即向苏仙区公安分局汇报。
随后,苏仙区政法委立即组成了以白露塘派出所为主的专案组,找到相关当事人问话,并按照苏仙区委政法委的安排和布置,制定了应对方案,深入调查。经调查核实,上白水村村民邓某、宁某非法集资发包一事确实属实。
据分析,宁某等人虚张声势集资200万元,实则只有50万,很有可能存在着严重的治安隐患,因为宁某以149万承包,如果工程量难以满足149万元的利润,宁某有可能超范围强揽工程;另外如果宁某赚到不到149万,四组村民集资没产生利润或者连本钱都难以收回,村民将会不测后果。
对此,白露塘派出所对上白水村村民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并对村民进行看训诫和警告。目前,上白水村相关当事人主动写公开检讨,并将招标集资款退还给“股东”,上白水村村民擅自发包工程存在的治安隐患及时得到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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