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被人戏称为官场的“黑色星期一”,问责风暴再掀“高潮”。李长江辞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吴显国被免去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河南登封市市长因煤矿事故被建议免职(新华网9.22讯)。深圳市龙岗火灾虽尚未有官员问责,但可以想象到在稍后的时间里肯定会有官员“站出来”承担责任。由此,我们大体上知道对官员问责呈现出“主要领导请辞(问责的委婉说法),分管领导免职,直接责任人刑事拘留”的官员问责模式。
“盘点”2008年9月,从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事件、三鹿奶粉事件再到深圳龙岗火灾、河南登封煤与瓦斯事故,一件件事故都属于“特级”安全事故,一件件事故都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遭免职(或辞职)的官员有中央和地方的,有省部级、厅级、县级官员,甚至乡镇一级。官员问责呈现“风暴”态势,力度之大,官员之多,级别之高,创下了建国以来官员“单月”遭问责的“最高记录”。一方面,我们对中央问责官员持赞同态度,也表明了中央惩治行政不作为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让人深感痛惜,这些遭问责的官员均不是因腐败(目前暂时还未传出免职官员被查出腐败问题)下台受罚,而是均出自系列的安全事故,出自行政不作为,人为的事故!
反思2008年,我们有喜有忧。喜的是北京奥运顺利闭幕,汶川地震抗灾取得决定性胜利,忧的是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还有九月份曝发的系列安全事故。在天灾与人祸当中,我们最痛恨的是人祸,毕竟,天灾无情人有情,我们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夺取胜利;在人祸面前,我们除了对无辜的死难者抱以同情,对渎职失职官员严厉谴责外,我们还能做什么?天灾不可怕,人祸尤可恨!然而,面对血的教训,我们需要更多深层次的反思。
9月22日,《三湘都市报》以“深圳龙岗发生特大火灾 长沙彻查酒吧KTV夜总会”为题报道了湖南整顿娱乐场所的消息。其实,此时消息已算不上“消息”,对此类报道,已经见得太多太多了。因为国人做事总是遵循这样一个 “事前麻木,事中问责,事后整顿,过后依旧”官场作风的“潜规则”。整顿风暴过去后,依然是我行我素,该怎么还是怎么。煤矿安全已经不知整顿了多少回,看看现在的煤矿安全事故,就清楚整顿过后的情况。说到此时,想必读者已经知道笔者最想说的一句话——唯有建立责任追究长效机制,实施“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官员问责风暴才能起到真正的效果!
官员问责仅仅是治标,治本还在于抓好作风建设,还在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很多安全事故都是缘于基层、直接办事员的行政不作为而引发,如果从这一层面来说,对省长、总局局长的问责就难免就有点“冤枉”(申明:不是为高官的问责来开脱责任)。山西襄汾尾矿矿溃坝事件,如果襄汾县、乡两级政府多一点责任感,县、乡两级安监人员多一点敏感,多一点安全意识,再多一点作为,也许溃坝事件根本就不会发生。深圳龙岗区的文化主管部门如果能从前段时间的几起安全事故中举一反三,履职尽责,早一点启动文化稽查,龙岗还会有“43人死亡,88人受伤”的惨剧吗?想必无论山西、河北、河南,还是深圳,安全工作必然是领导每会必讲,每讲必新,但真正要贯彻落实的时候,我们的县乡两级政府,基层公务员却执行走样,该作为时不作为,不该作为时乱作为(如河南漯河给玉米砍伐办证),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还严重的背离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面对这样的现象,这样的行为,我们一方面为中央问责官员风暴叫好,另一方面,提醒为官执政者的作风建设要从基层抓起,要从基层责任人抓起,来不得半松懈,也来不得半点的弄虚作假,更来不得任何闪失,共和国已经经不起如此的折腾!安全事故频发与官员问责风暴,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各级“公仆”们切实的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的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举一反三,反思行为,大力开展各行各业的安全工作大整顿活动,着力消除安全隐患!
但愿血的教训能换来为官者的清醒与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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