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维稳活动经验交流会上,郴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新福在会上作了《深入基层大下访,化解纠纷保稳定》的典型发言,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让广大群众享有法律“零距离”服务,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法的力量,让广大群众体会到法律的公平,受到了与会者的充分肯定。
发挥司法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该局以司法郴州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开道”为己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市63个在建项目矛盾纠纷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企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构建企地和谐关系,积极清理和成功调处了武广高速铁路施工影响石盖塘镇部分村组稻田耕种、饮水、通行纠纷,宜章县国家储备粮库征地补偿纠纷,弘源化工公司征地补偿纠纷等一大批企地纠纷。
为国企改革改制服务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之一,该局组织律师和公证员妥善处理企业改制方案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参与拟定职工安置方案,参与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对企业改制全过程实行公证监督。2007年6月起至今,该局派出多名公证员和律师参与了北湖区新田岭矿区资源整顿整合工作,严格按照整合指导意见和“依法、依规推进矿区整合工作”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该局共参与了谈判和调解工作上百次;审查各类文件、合同百余份;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17份;抓住各矿股东的真实性、谈判代表的合法性、补偿资金发放的安全性、群众利益的保障性等可能影响整合工作成败的关键法律问题加以解决,并对所有合同、协议以公证的方式进行法律确认,出具各类公证文书350余份,保证了整合工作“依法、依规”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今年5月,该局正式组建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律师援助中心。
当好法律顾问,促进社会和谐
市司法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信访工作。市司法局和市信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在信访局设立律师接待室。从5月份以来,该局动员组织100名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参与化解非正常上访和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并为每名市级领导配备了一名法律顾问,为市县领导接访和下访及重大信访问题的接待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8月份,市局又下发了《关于组织律师积极参与调处信访突出问题的通知》,对全市42个突出信访问题,组织律师事务所采取“包案”方式参与调处。目前,全市律师共参与信访值班476人次,接待上访群众2132人次,预防和化解非正常上访52起,调处解决信访矛盾纠纷31件,制止群体性上访7起,出具法律意见书166份。
与此同时,他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每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上万件,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群体性纠纷、“民转刑”特别是重大恶性案件和“三跨”矛盾纠纷。今年4月,永兴县司法局湘阴渡司法所在大排查过程中,排查了解到原马家联合煤矿因股东利益纠纷导致倒闭,该矿部分小股东准备召集几百人到大股东家去讨说法。该矿股金涉及人员达600余人。镇司法所将这一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汇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组,深入14个大股东家里做思想工作和到100余个小股东家里调查了解情况,并组织人员对煤矿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清查。经过多次召开煤矿股东会议,征求股东意见,最终原马家联合煤矿的14个股东达成了一致意见,使这起涉及数百人过千万元的煤矿系列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开展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关注民生是我市开展法律援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他们适当放宽受援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法律援助事项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等扩大到医疗纠纷、行政诉讼等事项。对经济确实困难,涉及民生的案件,只要不属于公证事项、合同纠纷,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依法给予处理。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简化审批程序、快速办理;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审查经济条件。对法律援助申请人因身体伤残等原因无法前往事发地申请法律援助的,可申请异地法律援助机构协作办理。仅2007年,全市共减免各类费用206万元;2004年至2007年,共办理异地法律援助案件32件。2004年至2007年,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56件,受援人达3929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038.14万元。
近几年来,市司法局被司法部授予“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四次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全省社会帮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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