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廉洁不应论官大官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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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下乡时曾听到有基层干部这样议论,认为廉政建设是高、中级领导干部的事,自己是基层干部,“官”小又没有什么权力,与廉政建设没有多大关系。这种认识显然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 其实,作为共产党的干部,无论“官”大“官”小,都必须廉洁自律,这也是一名干部必备的政治品格。高、中级领导干部身居要职,手握大权,如果不廉洁自律,一旦发生问题,对工作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确很大。而基层干部虽然“官”小,但手中或多或少也有一些权力,且这些权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果使用不当,就可能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最终损害群众利益,动摇党的群众基础。 在某种程度上,人民群众也正是通过千千万万个像“乡官”、“村官”、“组官”这样的基层干部,来看党和政府的形象,看社会风气。如果基层干部不廉洁,就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最终也会影响到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 应该说,无论你是“官”大还是“官”小,都应该树立“以不贪为宝”的品格,在各种贿赂面前自觉做到“三慎”:一是在“薄礼”面前当“慎微”,“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见利忘义,这势必要失足落水;二是面对“隐贿”当“慎独”,“处隐而不为非”,纸总是包不住火的;三是当“慎欲”,切莫放纵自己的贪欲,时时处处事事洁身自好,廉洁自律,拒腐蚀,永不沾。 |
稿源:郴州日报
作者:黄景祥
编辑: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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