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财政部、中央编办、人事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范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见5月15日《新京报》)
免费师范生尽管享受着诸如“两免一补”解决基本生活费、可二次专业选择等诸多的政策倾斜,但与此同时可以看到,这样的“免费的午餐”是有着条件限制的,比如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十年以上、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一般要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要求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二年,如此等等。某种程度上说,免费师范生的“免费午餐”,价格是十分“昂贵”的。
近年来,国家在诸如政策、资金投入等“教育投资”大方向上,屡屡动作明显,成效显著。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的“今年将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事业”、“鼓励更多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的部分,高屋建瓴,让公众特别是那些因为家庭经济问题不能上学,或者轻松上学的贫困生们备受鼓舞。
笔者上文给出的免费师范生享受的政策是“昂贵免费午餐”的观点,无意否定师范生免费的重大意义,但笔者认为,师范生免费这样的决策性措施在现实施行的过程中,还需要有必要的后续性细则规定加以保证,以提高教师这一职业的职业吸引力。诚如北京师范大学政策研究室魏书亮说的那样:中西部要吸收优秀教师是要有一定的待遇、提供一定经济上的补偿,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各地也要有一定的配套保障措施,创造更有利于教师成长的环境。
所以说,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方是“治本之策”。
在笔者看来,师范生免费作为一种必要的“回归性”措施,是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投入教育事业,并长期、积极地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的手段,它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让教育这种公共产品,能够在越来越优质的师资、软硬件教育资源保证的情况下,走向理性和成熟,让更多的受教育者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带来的便利和成果。在当前形势下,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仅仅依靠免费师范生的政策又是远远不够的。
在笔者看来,回归教师作为一种职业的“职业定位”——不刻意地拔高、更不故意贬低教师作为一种职业的职业性质和职业定位,是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的前提条件。近年来,教师在工资和待遇等方面都有了可观的改善,但和其他的职业比起来,教师作为一种普通的职业,并非如预期的那样理性和令人羡慕——政策性导向的承诺到达各级地方政府那里,总是要打或多或少的“折扣”;而新出台的各种提高教师待遇的政策,又因为现实的执行不力,进行缓慢,或者屡被搁浅,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并没有得到现实彰显。起码,现今的很多教师朋友们还没有看到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吸引力所在。优质教师资源的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失问题依然严峻;优秀的师范生不愿从事教育事业现象,更比比皆是。
如此以来,“免费师范生”政策只是一个良好开端,而如何全面、具体地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要走。换句话说就是,教师职业吸引力切实地被提升了,优质教师资源定会充裕存在并到位准确,“免费师范生”的就业限制,大约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罢。如此以来,提升教师职业吸引力非但是“治本之策”,更是终极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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