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地控制机关工作人员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最近,湖南省桂阳县实施公务用餐合饭制。规定,该县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和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本单位食堂吃合饭;没有食堂的就近到快餐店吃合饭。合饭费用标准控制在10元以内,超过自负;到城区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则一律不准安排公务用餐。
乡镇机关干部到村组开展公务活动的,需到农户就餐的,一律按5元以内标准做合饭,餐后即把餐费交用餐农户,每月底由乡镇干部到单位报帐。该县把公务用餐合饭制的落实情况与单位和干部的评先评优、干部考核使用挂勾,严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处理到位,并在电视上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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