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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孤苦老人多年泪 法援维权解愁眉 |
| 作者:佚名 来源:县司法局 更新时间:2007-8-24 12:01:23 |
案由:赡养纠纷 案情简介: 2006年元月16日,一位白发苍苍、弯腰驼背的老人,拄着拐棍,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来到了湖南省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她向中心的律师讲了她的不幸遭遇—— 老人叫赵梅吾,82岁,1924年12月23日出生在湖南省湘乡县城关镇,19岁时嫁给育段乡石吾村农民许炳炎为妻,先后生育了五儿二女,夫妻俩含辛茹苦地将七个儿女抚养成人。九五年丈夫去世,风烛残年的她,需要赡养时却是——大儿子许福乔离家多年、去向不明,但每年都通过别人转交的方式给她寄了很少的一点钱;二儿子许新乔系残疾人,至今未娶,无赡养能力;三儿子许楚乔体弱多病,至今未娶,无赡养能力;两个女儿许金贵、许金兰家庭状况都十分贫困,但能经常给予赵梅吾精神上抚慰;四儿子许兰乔、五儿子许伏乔家庭经济状况都比较好,都盖了两层楼房,但他俩却长期拒绝赡养赵梅吾,理由是其他兄弟姊妹出了钱粮我就出,他们没有出钱我就不出,同时两个儿媳有时还对公婆出言不逊。赵梅吾的父母原在湘乡县城租了一间直管公房,在他们死后,由于无人赡养和照顾赵梅吾,她就只好孤身一人长期住在这间直管公房内,生活靠邻居接济和捡破烂、乞讨维持,已有多年没有用过电灯了。 承办过程: 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听了赵梅吾老人的陈述后,不禁义愤填膺,一定要为其讨个公道,于是立即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志洪决定亲自主办这个案件。受理案件后,他接着就找到了育段乡人民政府和石吾村委会,在乡政府和村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下,两位律师先后调查了赵梅吾的邻居、村上的群众以及两个女儿,同时将赵梅吾送到湘乡市中医院作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两位律师于2006年3月7日到石吾村召集许新乔、许楚乔、许兰乔、许伏乔等人开了调解会,把法律义务和责任、社会公德等反复向他们说清楚,通过做工作,许新乔、许楚乔接受了律师的意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每人每年出10斤米10元钱。然而许兰乔、许伏乔则拒不接受。于是律师于4月4日代理赵梅吾以遗弃罪向湘乡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承办结果: 湘乡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决定于5月29日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的前几天,被告人许兰乔、许伏乔自知理亏,向赵梅吾分别送去了16O元、100元和100斤、160斤米。在法庭开庭时,他俩向法院出具了保证书,保证每月每人付给赵梅吾25元钱和大米20斤。于是李志洪律师代赵梅吾撤回了刑事诉讼,民事部分于6月2日达成了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多年多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圆满地划上了一个句号。 案件的影响:湖南卫视于6月15日对赵梅吾老人作了专访报道。远在益阳的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建材商看了报道后,于6月17日带了3000元钱、1袋大米、10斤面条、2桶油专程看望了老人,并表示今后他愿全力支助。社会各界也都纷纷来电来函询问情况。现在赵梅吾老人已由儿子接回育乡石吾村去安度晚年。 回访情况:事情已经发生了将近一年,赵梅吾老人过得好吗?他的儿子是否按照当初的承诺来赡养老人?这都是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所一直放心不下的,也一直牵挂的事情。今年,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带着这份牵挂对赵梅吾老人进行了回访,老人见到昔日的办案律师的到来,迈着蹒跚的步伐,紧握着律师的手,激动得泪流满面,心里有千言万语此刻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老人的儿子也纷纷赶来,告诉律师,通过他们上次深刻的教育,他们已经彻底醒悟了,他们按照当初的承诺来赡养老人。老人连连点头称是。老太太告诉律师:她现在不仅仅有自己儿女的赡养与照顾,还有许许多多社会各界的好心人寄来钱物,送来粮油,她再也不要过着靠讨米要饭、捡垃圾维生的生活了,她感谢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是他们帮助了她,让她有了一个幸福而美满的晚年。律师看到此情此景,也欣慰了许多,所有的担心在此刻也已经完全放下了。对于律师,扶贫助幼,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可他们没有想到,正因为有了他们的援助,却从此改变了一个老人晚年的命运,也正因为有了他们的援助,教育和感动了无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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