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仁县豪山乡西康村柳树组村民颜外华存放在段德彰房屋内的木炭突然起火,大火不仅将颜外华投资15万元的木炭厂化为乌有,而且还将段德彰等人房屋及财产全部烧毁。当事人为财产损失争执不休,得知情况后,豪山司法所长段德生和村调解员及时介入,化解矛盾,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自去年4月以来,该县司法局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主题维稳活动,全县共排查出矛盾纠纷隐患395起,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66件,调解成功363件,调解成功率98%。
针对近年来社会矛盾纠纷产生原因呈现多元化的特点,特别是农村发生的许多矛盾纠纷由于处理不及时而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新情况。该县司法局在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和“强素质,抗腐蚀,讲奉献”主题教育以及“围绕‘三最’搞调研、排忧解难促发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过程中,结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相互衔接工作机制的构建,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目前,全县已设立了21个乡镇调解委员会,225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1579个调解小组。同时,将工作责任量化到人,做到每半月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真正杜绝了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
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的同时,该县还独创了“十户义务调解员”制度模式。“十户义务调解员”,即按照村(社区)行政区域和居住位置,以十户为单位,推选一名威信高、办事公道、热心调解的同志担任调解员,负责向十户群众宣传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章程以及调解小纠纷、及时反馈重大纠纷信息、帮教重点人员。十户义务调解员经群众推荐后,由乡(镇)调委会颁发聘书,并签订责任状。这样,村民由观众变成了演员,好多矛盾纠纷在这一框架内得到了有效化解。7月23日,该县渡口乡石云村渡头组村民贺才德在帮本村村民阳友妹家粘贴琉璃瓦时,不慎失脚从琉璃瓦上而往下滑,阳友妹见状后,立即双手去阻拦,由于惯性的撞击,两人一起从三楼屋顶坠落在水泥禾坪上,阳友妹当场死亡,贺才德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事发后,贺才德的家属多次向阳友妹的妻子陈罗英索要医疗费,双方由此发生纠纷。该组十户义务调解员迅速将情况上报到该乡司法所,并和司法所的同志4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达成了由陈罗英一次性赔偿贺才德医疗费14000元的和解协议。
目前,该县司法局接茬、安置“两劳”回归人员31人,安置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为零;办理各类公证68件;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万份;律师代理民事、刑事、经济等法律事务126件,为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4件,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