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公园的路上,11岁的女儿像放飞的小鸟一样欢蹦乱跳。哎!真难为女儿了!要知道,女儿盼星星盼月亮,盼的就是这一天呀!可谁叫你的老爸老妈是个穷得丁当响的打工仔。如果不趁着今天刚发下工资,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满足女儿的夙愿?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无比伤感和愧疚。
今天天气真好,睛空万里。我们买了三张门票,进了九龙公园。公园里的玩意儿可真多!我们坐了过山车,荡起湖心的小艇,钻进恐怖的“鬼门洞”……虽然此次九龙公园之游花去了我几乎三分之一的工资,但是,看着女儿灿烂的笑容下活泼和率真尽情释放的样子,我的脸上仍然显得轻松大方。
那一天,着实玩得很过瘾,回程前,我们决定拍几张照片做纪念。女儿的个人照选景地点是在有九条浮雕石龙蜿蜒缠绕的“九龙壁”前。只听见摄影师对着摆好姿势的女儿读念着:“准备,一……二……砰!”突然一声巨响,本能的反应使我向女儿背后望去。不好!出事了!
原来,就在摄影师刚要念到“三”时,在女儿身后不远处的施工工地上,木头搭架突然垮塌,而木架垮塌后的一声巨响,恰好与摄影师将要念到的“三”字吻合。这时,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跑向出事地点。
哎呀!——我不禁大叫一声,原来从木架上掉落下来的人中,有一个人的伤势最严重,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同乡的王老五。我连忙扶起血泊中的王老五,然后跑到就近的电话亭,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及时赶到,在医务人员的配合下,我护送着重伤的王老五上医院。这时,只见王老五嘴唇发白,脸色铁青,昏迷过去,显然伤情不容乐观。果然,经医生拍片检查,王老五右腿小腿骨和髌骨粉碎性骨折,必须接受截肢手术。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使王老五欲哭无泪。
面对王老五的意外伤残,面对高额的住院费用,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找王老五的所在建筑工地的黄老板。王老五给了我黄老板的手机号码,我旋即与黄老板取得联系。在电话交谈中,我把王老五受伤的经过详细地向他说明,黄老板表示将很快赶到医院,在通话中可以听得出黄老板的语气显得既紧张又关切。
果不其然,不出30分钟,黄老板匆匆赶到,只见他的手里大兜小兜地提着三四包慰问品,他几乎是小跑着走进病房。黄老板看见躺在病床、缠头裹足的王老五,凄凄地说:“你咋这么不小心呢?伤得不轻吧?现在感觉怎么样了?你想吃什么,我帮你买去?……”看着黄老板对王老五嘘寒问暖的样子,我感动极了,我为王老五跟上这样一位好雇主而高兴与羡慕。
“王老五是从七八米高的木架上掉下来的,当时,他正在工地上劳作。”我在一旁向黄老板解释。
……
看见黄老板似乎没有听清楚的样子,我又把这句话说了一遍,可他仍然充耳不闻。于是,我提高音量讲了第三遍。这时,黄老板发话了:“好好养伤,不必急着上班,只要我办得到的,有问题你尽管找我。哦!还有,这是你本月的工资750元,拿着,虽然还差三天,但我算你满勤……要么,就这样吧,我有事先走了,多保重!”黄老板的话刚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这是什么跟什么啦!咋留下这样一些个哄小孩的东西就走人!黄老板回来呀!……回来!……站住!……”看着黄老板匆匆离去的身影,我吃惊不小,朝着黄老板这样喊着。但是,任凭你喊破喉管都无际无事,看样子,黄老板此时可真的耳聋了。
这下惨了!我怎么也想不到黄老板竟是这样一种人,刚才我还在心里赞美他呢!黄老板的医院之行压根儿不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吗?王老五虽然是我的老同乡,没说的,我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他,可我们同为打工仔,同为贫困一族,再说,连我女儿的可怜欲望我尚且迟迟不能满足她,哪有余资垫付这望而生畏高昂的医疗费用?我这不是春蚕吐丝——作茧自缚!但是,话虽这么说,同乡有难,挺身相救,是天经地义的。一时,我心里十分矛盾。
当然,工伤事故必须由老板负责这个浅显道理我是懂得的,说什么我也要把钱从吝啬的黄老板口袋里掏出来,我心里这样想着。于是,第二天,我又拨通了黄老板的手机,黄老板仍然带着温和的语气与我通话,话语中也不乏对王老五的关爱之情。可当我表示要与他见面时,他说:“最近挺忙的,改天吧。好了,就这样,再见!”嘟、嘟、嘟、嘟……对方关机了。第三天,我又向黄老板打了多次手机,可手机不是接通后就断线,就是电话那头传来了“对不起,您打的手机已关机”的声音。自此,我再也没能跟黄老板联系上,更不要说见到他本人了。
眼瞅着王老五的住院医疗费用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王老五家里辛辛苦苦积攒的微薄积蓄也花光了。看着病床边王老五老婆整天哭哭啼啼的伤心样,我真像斗兽场上的公牛一样,有力无处使。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诉诸法律,为王老五讨回公道。凭着我所了解的粗浅法律常识,我懂得要想投诉,得先请律师帮忙。
一位朋友带我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朋友向我介绍了一名专职律师,他姓周,三十岁左右,看样子显得有点儿少年老成。引见之后,我把具体情况十分详细地跟他说了一遍。
“还有什么证据吗?”周律师问。
“我亲眼目睹,还亲自送伤者上医院,黄老板也来看过一次了,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呀!还要什么证据?”我显得情绪激动的样子。周律师看了看我,笑着说:“法庭上讲究的是人证物证,你光有人证,没有物证,而且人证都是你们自己人,缺乏说服力……这样吧,你先想想,再回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物证。如果找到了,再来跟我联系;否则,真是对不起!我的确不能受理你这个案件。”律师的一席话,就像寒冬遭遇瓢泼水,我整个儿透心凉。
无奈,我只得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律师事务所。回到住处,我觉得累,整个身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斜倚在椅子上。这时,女儿从门外跑进来,高兴地冲着我喊:“爸爸,你看,你看,这是我们的照片。”我无力地接过照片,随便瞟了几眼,就把它们放在桌面上。这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物证,哪有闲情欣赏照片!
忽然,我似乎意识到什么,抓起桌面上女儿的单人照片再看一遍。“哈哈!有了!”我兴奋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大声地叫着。于是,我二话不说,手揣女儿的照片便往外跑,急匆匆地向律师所飞奔而去。还好!周律师还在,我把女儿的照片递给了他。周律师静静地看了看后,说:“成!胜算很大。”听了周律师的这句话,我兴奋得简直要大叫起来。
和黄老板对簿公堂的时间是在王老五出事住院后的第二十六天,地点是在东城区人民法院。我作为原告代理人,代表还躺在医院病床上的王老五出庭作证。在庭审中,我首先接受被告律师的质询。被告律师不愧是“吃法律饭”的,他硬是要我出示相关物证,那步步紧逼、咄咄逼人的姿态,真有点儿让我招架不住。但我的手头虽然有物证,却不急于拿出来,因为我事先和周律师约定好了,为了转移被告及被告律师的注意力,非到关键时刻不要出示物证。在我接受被告律师质询的过程中,我有意用无奈的人证辩词跟他周旋,使他错误地认为原告方已经黔驴技穷。最后,被告律师作质询总结:“由于原告不能出示在出事的那一时刻能判定被告负有责任的事实物证,而仅以原告方的亲朋供词作为认定被告的证据,无法从实质意义上判定被告的过失,故本人认为,被告不应承担原告的任何赔偿义务和法律责任。”我听了被告律师的总结发言后,一股无名之火涌上心头。
接下来是被告接受原告律师的质询时间,在质询被告黄老板的过程中,周律师主要是就事故发生的那一刻时间向被告问询。黄老板矢口咬定事发当天,他并没有指派王老五等人上工地劳动。而事前据王老五口述表明,那一天正是黄老板为了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强制他们在搭木架还没有捆绑结实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庭审中,面对黄老板的狡辩,周律师表现得很平静,他继续问黄老板:“既然你说王老五的伤残不是在你的工地上,那你作为他的雇用老板,对他的行踪应该是最熟悉了,你认为事故发生的地点会是在哪儿?”
黄老板也许以为周律师已经放松了在敏感问题上对他的质询力度了,他显得高兴的样子回答周律师的问询:“我个人认为,王老五是被车撞倒后,由于汽车司机的逃逸,而自己又没钱医治重伤,所以嫁祸于我。”听了黄老板的话后,我的肺几乎要气炸了。
“那么,你肯定事故的地点不是发生在你的工地上。”周律师又问。
“十分肯定,如果是发生在我的工地上,我愿负全部责任。”黄老板知道事发当天,除了受害者的亲朋外,其他在场目击者是绝对不可能上法庭为原告作证的,而现在原告方明摆着拿不出有力的物证,所以他肯定认为自己即将到达成功的彼岸。
“假如认定事故的发生地正是你的工地,你愿意向受害者支付多少数额的赔偿?”
“没说的!20万元。”黄老板十分爽快地回答,看样子,他几乎忘乎所以了。
“确定吗?”
“确定!”
“好的,尊敬的法官先生,各位陪审员,以及包括所有在场的听众。被告已经十分明确地表示,如果原告方能够证明被告确实有过失,被告愿意赔偿原告人民币20万元整。现在,我想让法官先生看一样东西。”周律师示意我将我女儿的照片递上去。
法官看了看后,示意一位陪审员把照片转交给黄老板看。这时,只见黄老板双眼滚圆,满面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原来,那天正值我女儿拍照时,就在摄影师按下摄像机快门的那一刹那,我女儿身后不远的木架塌陷事故发生了,而事故受害者王老五从空中栽落下来的景象与我女儿甜美的微笑形象,正好被摄影机的快门定格在同一个镜头里。
毫无疑问,庭审结果以被告黄老板赔偿王老五人民币20万元整而告终。事后,我笑着对懵懂的女儿说:“我们的住所里有一样东西最昂贵,你猜是什么呢?”
女儿想了想说:“是自行车、抽烟机、消毒柜……”
“都不是,就是这个!”我高高地举起女儿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