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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普乐乡人民政府公开有偿转让桂东县普乐乡高岭土矿采矿权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6-11-23 10:36:52

 

桂东县普乐乡人民政府

 

公开有偿转让桂东县普乐乡高岭土矿采矿权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矿业经济发展的精神,受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谨定于2006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在桂东宾馆公开有偿转让桂东县普乐乡高岭土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理位置:矿区位于桂东县普乐乡小江村境内,矿区公路与106国道相通,交通便利。

二、             矿区范围及资产:该矿区面积1.8平方公里,测算资源量5000万吨。经湖南省地质开发局416队勘探及初步评价,矿石类型简单,原矿化学成份Al2O3含量较高。西安交通大学材料学院矿物检验结果确认,该高岭土矿经简易选矿后,可直接供制高级日用陶瓷或粗瓷,具有很高的开采利用价值。

三、             标的:桂东县普乐高岭土矿采矿权转让价格面议。

四、             报名手续:有意受让者须持本人法人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费2000元和标的物保证金100万元于报名截止前到桂东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桂东县普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             付款时间:受让者须在受让10日内交纳50%的价款,余款必须在1个月内全部付清。受让后违约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依法再行转让。参与议标未中标者且未违规者原数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             资产移交:此次转让标的物在受让者交清全部价款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七、             矿区面积及采矿权确认:普乐高岭土矿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均以县国土资源局及原核实的矿区面积为准。

八、             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2日至2006年12月15日17时止。

九、  报名地点: 桂东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

 

桂东县普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             联系人:扶女士(普乐乡)     电话:0735-8810001 13973523015

 

李先生(普乐乡)      电话:13975745966

 

陈先生(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13487523168

 

 

湖南省桂东县普乐乡人民政府

 

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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