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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7月2日讯(通讯员 陈小琴)6月30日,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国家《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法》等法律法规,我县在桂东宾馆五楼会议室举行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我县县城自来水价格将作一定幅度的上调。
听证会上,县安泰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就我县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向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提交了《关于调整桂东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的申请报告》,县价格成本调查队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县安泰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审核情况报告》,县物价局负责人作了《关于调整我县县城自来水价格的情况报告》。与会的大多数代表认为,县安泰自来水公司自2005年11月成立以来,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非常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今年初的冰雪灾害期间,保证了县城正常供水,成为全市唯一一个在雪灾期间保证正常供水的县城,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表彰。但由于该公司在改制时投入较大,单位供水成本较高,且近八年来未调整供水价格,企业当前亏损情况严重,县城自来水供水新改扩项目也已正式启动,为促进县城供水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意调整县安泰自来水公司的供水价格。
与会代表还认为供水价格的调整幅度不宜过大,调整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要继续落实好对城镇低保户优惠4吨/月水的政策,缓解水价调整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同时,建议居民用水价格不要高于周边县(市、区)的最高价格,按不超过30%的调价幅度或按1.60元/吨(含附征项目)以内的标准掌握,经营服务企业的调整幅度适当放缓;县人民政府要对供水企业予以倾斜,考虑到企业的公益性,单纯靠“以水养水”,不利于供水事业的发展,政府不能甩包袱,供水事业不能完全市场化,要进一步增加投入,实施相应的优惠税费政策;在县城内启动“一户一表”改造项目。另外,与会代表还对自来水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供水“110”,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此次县城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后30天内,县物价部门在听证会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调整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物价局审批,批准后正式行文公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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