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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报]组建理事会推进新农村建设
作者:李冠芳 张冠华  来源:郴州日报  更新时间:2008-3-12 8:45:20

                               http://www.cz0735.cn/show.aspx?id=43945&cid=66

    近两年来,桂东县通过实践和探索,在东坡、新坊、流源、槽里、下洞等村组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理事会组织村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调整产业结构、倡导乡风文明,有效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进程,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一、理事会的组建与作用。理事会一般由57人组成,从农村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威望较高的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和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中筛选候选人,通过村民代表会议,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产生理事会理事,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推选。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活改善。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使之成为农民代表自己意愿的组织,成为自主当家、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一个平台,不断激发和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建立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焕发了农民群众空前的政治热情,丰富了农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建设、自我监督的内涵,促进了村民自治。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是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理事会能融洽政府和农民的关系,把政府的号召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两者融为一体,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

    二、理事会的地位与职责。理事会是在新农村建设中由农民自己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是群众利益的代表者、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是村支两委管理农村事务的有力助手。其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是宣传党和国家“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二是尊重民意制订本村(小区)新农村建设规划及方案;三是发动农民捐资投劳;四是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村组道路、水利以及“三清五改一池二化”(清垃圾、清路障、清破旧空杂房,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栏,建沼气池,粉墙美化、庭院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建立村庄长效管理机制;六是倡导文明风尚,组织开展文明村(组)、文明户、五好家庭创建活动,促进乡村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三、理事会运作的原则要求。一是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要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特别要在本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正确的方向。二是必须坚持政府引导。各级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引导者,对新农村建设要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多支持,多沟通,多服务,少干预,帮助广大群众建设美好家园。三是必须坚持民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要制订和完善章程、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规范运行与监督机制,在确定项目时,要坚持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提出初步方案、村党支部村委会审核把关、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程序。建设项目发包要实行公示,资金管理和使用要接受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审计和监督,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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