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桂东县委宣传部文件
桂宣字〔2007〕33号
中共桂东县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贯彻‘十七大’、打造‘桂花城’” 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贯彻‘十七大’、打造‘桂花城’”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旨 以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为载体,弘扬“攻坚克难、务实创新”的桂东精神,整合资源,采写反映桂东巨变的作品,加大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推介桂东的力度。 二、征文内容 应征作品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弘扬“攻坚克难、务实创新”的桂东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县委“农业稳县、工业强县、城镇兴县、生态立县、旅游活县”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打造“桂花城”的工作部署,反映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结合实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典型。 三、征文体裁 理论(调研)作品、新闻作品、文学作品。 四、征文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组织参加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组织参加征文的作品应不少于三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参加征文活动的情况,将作为考核其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依据。 2、理论(调研)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紧密联系实际,力求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讲真话、言真情、出实招,具有较强的现实性、政治性、理论性、逻辑性,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 3、新闻作品要求真实、客观、新鲜,具有一定的知识性、趣味性,具有较高的思想性、指导性。消息、通讯(特写、报告文学)、调查报告(专访、纪行)、新闻述评等新闻报道作品要求“六要素”完整;社论、编辑部评论、专栏评论、短评、述评等新闻评论作品要求具有明显的政论性与新闻性相结合和相统一的特点,篇幅控制在1500字以内,特别欢迎800字左右的新闻作品。 4、文学作品不论是叙事,还是抒情,均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新颖、构思巧妙、人物形象鲜活、文笔流畅优美,具有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生命律动、韵味无穷的艺术特征,且要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字数不限。 5、参加征文的作品题目自拟,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并请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三份,统一交县委宣传部陈莉同志,并要求发电子邮件到gdxqbcl@163.com。 6、征文截止时间:2008年5月31日 五、组织领导 1、顾问 组委会将敬请县委书记王周同志,县委副书记、县长何录春同志为顾问。 2、拟聘评委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 覃 红 湖南日报编委 吴又珠 湖南日报评论部主任 尹汉生 湖南日报政法新闻部主任 王志红 湖南日报郴州记者站站长 邓 明 湖南日报郴州记者站记者 何恒运 郴州日报社长 袁在学 郴州日报原副总编、调研员 姜贻伟 郴州日报副总编 熊建平 郴州日报要闻部主任 李鸿青 郴州日报策划评论部主任 叶龙斌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钟志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应时 正式评委组成人员将在2008年5月31日后,征文活动结束时,视实际情况确定。 3、组委会 主 任:陈 莉 副主任:徐焱明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理论办,由徐焱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975795742 8628216。 六、拓展征文活动外延 为进一步拓展此次征文活动的外延,增强此次活动的辐射力,对应征作品,如果原创作者与其所在单位希望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推介,而原创作者在进一步挖掘、提炼等方面存在困难,只要原创作者与其所在单位提出要求,县委宣传部将整合资源,派出专业人员,以个别改稿,或通过组织笔会、现场采访、现场调研等方式,帮助原创作者和各单位以此次征文活动为契机,加大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推介其工作实绩的力度。同时,征集征文协办单位。此次征文活动结束时,所有获奖文章将结集出版,欢迎各单位及各界社会贤达为征文集出版提供赞助。联系人:陈莉,联系电话:13337351896或13786574718。 七、奖励 1、在征文过程中,县委宣传部将视参加征文作品的质量,提出修改建议,并及时推荐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2、县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此次征文作品进行评选。设:单位组织奖若干名;理论(调研)作品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新闻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文学作品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以上三类征文作品均设优胜奖若干名。 3、县委宣传部将召开征文颁奖大会,对获得组织奖的单位将确定为县委宣传部理论办公室的战略重点合作单位;对获奖的作者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4、对获得优胜奖以上的作品,县委宣传部将结集出版,书名暂定为《贯彻“十七大” 打造“桂花城”》。
中共桂东县委宣传部 200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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