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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赡养父子争不休,解纠纷法官速调处           ★★★
拒赡养父子争不休,解纠纷法官速调处
作者:欧阳国华 彭耀华…  来源:中国桂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4-29 9:23:14

    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飞仙法庭成功调处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这是该院开展“大下访”活动号召以来,加大民生案件专项审理力度的一个缩影。

    桂阳县飞仙镇新窑村的刘金文老人,今年已逾73岁,老伴去世多年,因年事已高,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子女的赡养。老人虽育有四子二女,但近几年来,因长子刘丙仁与父亲刘金文及老人的其他子女之间的家庭矛盾,并引发打砸财物的事件,家庭关系日益恶化。在大下访中,法官了解到此事后,为其提供了法律咨询与指导,刘老汉遂诉至法院,要求刘丙仁履行赡养义务。

    桂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当日即向被告刘丙仁送达了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并初步了解双方矛盾的由来。在庭审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承办法官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了先行调解。从赡养父母既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又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以及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工作,作为儿子的被告刘丙仁当庭即承认自己应该赡养老人,原告刘老汉也在被告答应赡养后对被告进行了谅解,案件遂调处成功,被告还当庭支付了赡养费。由此,一对父子久存心中的心结得以化解,旁听人员也受到了很好的教育,该案的审理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桂阳录入:罗莉香    责任编辑:罗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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