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
——在七届县政协委员培训大会上的讲话
唐武月
(2007年12月13日)
各位委员: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的新形势下,今天我们利用一上午的时间召开七届县政协委员培训大会,目的是为了学习和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学习政协工作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委员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刚才县委宣传部吴塘友副部长、县政协谭文龙秘书长就《中共十七大精神辅导》、《提案工作基础知识》进一步了专题讲座,通过面对面的讲授,相信委员们对中共十七大精神和政协提案工作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认识和体会。这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内容明确集中,效果较好,将会对委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下面,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践,我就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讲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第一,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必须对政协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要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首先要对政协工作有一个比较充分的认识和了解。说起政协,大家都知道,但具体到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政协的主要职能及履行职能的方法、途径及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也就是说政协到底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啥?可能有很多回答不上来了。而且由于对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的不了解或误解,社会上流传着一些偏颇的说法,我归纳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种:一是“花瓶”和“摆设”说。“热热闹闹三五天,冷冷清清一整年”。认为政协就是一种形式,不起什么作用,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说说白说,议议白议,提提白提”。二是“清闲和正歇”说。“无职无权无人找,无忧无虑无烦恼。”认为政协机关是第二老干部局,政协工作人员整天享清闲,政协是“正歇”。三是“找碴”说。认为政协是“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找碴子”,好像政协就是整天瞪着眼,找人毛病提意见,跟人过不运。这些说法和看法都是极端错误的。就此,我重点讲三个问题。一是正确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二是把握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和履行职能的原则、方式;三是了解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正确认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1. 人民政协的性质及其含义。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在总纲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生的重要形式。”
2. 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是由具性质决定的。《宪法》规定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适应,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我们知识,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政协。这就表明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也不是行政管理机关,而是统一战线性质的协商机关,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与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所发挥的作用有很大不同。人民政协的主要作用是: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方面人士,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 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人民政协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广泛性。人民政协是我国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组织,因此,具有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二是党派性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和组织形式,它是以党派和团体为基础组成的。且在政协组成上,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40%,民主党派和各方面的党外人士不少于60%,并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三是协商性。人民政协汇聚了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各种不同的意见和要求,可以通过人民政协反映出来。在协商议事时,人民政协实行平等议事、求同存异的原则。在协商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允许鼓励发表各种意见,既听取和反映支持的赞同意见,也听取和反映批评的、反对的意见,既尊重多数人的共同主张,也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各种意见都如实反映到决策机关中去。人民政协至少有这么几条优势:一是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二是代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脱,视界宽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下通各界,上达中央,能够发挥民主渠道作用。
4. 人民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协与人大都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又有很大不同。一是二者的性质不同。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政协是最高协商机关。人大代表国家意志,政协反映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的愿望与要求。二是二者产生的方式不同。人大通过选举产生,政协通过协商产生。人大按地域组团,政协按届别编组。三是二者的职能不同。人大主要是立法和任命,对“一府两院”实行法律监督;政治主要是建言与立论,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四是二者的工作范围不同。人大主要是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有比较明确的工作范围,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则范围更广,所谓“无边无沿,无底无盖”。
从以上所讲,我们可以看到:政协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巨大的包容性,不同于一般的社会团体和一般的统战组织;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统一战线组织,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因而不同于我国的人大;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机构,不搞西方资产阶级那一套政治模式,因而从根本上不同于外国的议会。它是扎根于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是中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大特点和优点。了解政协,关键是要加深对政协性质和特点的认识。我们要保持政协固有的性质和特点,不比不套,坚持政协就是政协,要按政协章程介绍政协、宣传政协,不要去比照外国,这是我们要注意把握的重要问题。
(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和履行职能的原则、方式
1.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协章程第二条就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简称政协的“三大职能”。政协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即我们常说的协商于决策之前。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通过协商,可以广泛听取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协商,可以增进理解、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通过协商,可以发现和集中群众的智慧与经验,依靠群众的力量克服困难、解决问题;通过协商,可以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即我们常说的监督于执行之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也有利于防止和消除腐败现象。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又一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是对这两大职能的整合与升化,是一种为了维护各党派、各界别所代表的群众的政治经济利益的政治参与,体现了政治关系的本质。
2.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若干原则。人民政协在履行职能中,除了按照政协章程开展工作外,还要坚持五条原则: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的首要政治前提,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第二,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要牢固树立政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一部分的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团结起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在促进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中体现人民政协的作用和价值。第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第四,坚持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把政治协商引向深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畅通下情上达的渠道,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围绕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问题倾听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参政议政,努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第五,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人民的呼声,体察人民的意愿,反映人民的要求,千方百计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3.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也就是人民政协的运作,即通过什么途径进行工作。人民政协的运行包括会议制度和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两个方面。
(1)会议制度。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基本形式。现有的会议制度主要有: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除此之外,还有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召开的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意见听取会、研讨会等。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加,是政协履行职能最高层次的形式。常委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常委参加,也邀请一些有关人士如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参加。这两种会议是委员们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最主要的场所。政协的会议贯彻“民主、求实、团结、鼓励的方针,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风气。特别是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党政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要到委员小组上来参加讨论、听取意见,政协委员可以在会上面对面向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建议献策,发表自己的真知灼见。(2)经常性工作。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是指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按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主要有学习工作、委员视察工作、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提案工作、专题调研工作、建言立论工作、文史资料工作。这里我重点讲一下委员视察、专题调研、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①委员视察。视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检查工作、研究问题、建议献策的重要途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形式。视察具有以下作用:一是委员通过各种高层次、参与广、影响大的视察活动,了解情况,开阔眼界,达到知情明政的目的,并得到学习和提高;二是发展和了解一些重要情况和问题,同时也对地方或部门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监察和促进作用。②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政协和委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必要准备和基础性工作。专题调研与委员视察,两者意义相近,但在目的方法、人员构成和地域范围上有所不同。专题调研到实地观察、调查、分析、论证;目的在于查便就里,具有深刻细致地视察分析研究的要求。政协的各项报告、建议、提案都应当建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专题调研是专委会的主要任务之一。专题调研,要在研究上下功夫。研究工作决定着调研水平的高低和作用的大小。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入进行研究,以提高建言立论的质量。③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④。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近几年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最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第一,群众中确有许多意见亟待反应,许多建议希望引起重视;第二,党和政府应当及时了解群众的意愿,把握社会各方面的情况;第三,政协委员联系着各个界别、各个阶层的群众,可以多渠道地汇集群众的意见。直接反映给党政决策部门。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有利于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使协商更加切实,监督更加有效,参政议政更加富有成果。近年来,县政协把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作为扩大政协影响力的一个知名牌着力打造,努力办好《临武政协》、《社情民意》等内刊,并坚持在调研中发现线索,在座谈中收集素材,在走访委员中了解信息,真正把了解民情、反映民情、集中民智贯彻到政协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协商政协的基础,建议献策的依据。历届县政协共编发《临武政协》20期,《社情民意》20期,有不少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许多县有宏观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不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和落实。
(三)政协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为保障政协委员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政协委员除了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外,政协章程还赋予政协委员在政协组织中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委员有参加本会会议和本会组织的活动的权利;②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利;③委员在本会会议上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④委员对本会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⑤委员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⑥委员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⑦委员有退出政协的自由;⑧委员有在坚决执行会议决议的前提下声明保留不同意见的权利;⑨委员在受到政协组织处分后有请求复议的权利。
2. 政协章程规定的政协委员的义务有:①遵守和履行政协章程;②遵守和履行本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决议;③地方政协委员还应遵守和履行政协全国委员会的全国性决议和上级地方委员会的全地区性的决议。
3. 为保障政协委员的权利,政协章程、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和全国政协有规定,切实保障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有:①《政协章程》总纲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会和地方委员会,依法维护其参加单位和个人按照本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②《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③《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第九条指出:“政协委员的民主权利应受到保护。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各种意见都可以发表。”
第二,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既要有荣誉感又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作为一名县政协委员要对临武的大政方针、各项建设事业和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实行民主监督。以往我每次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全委会、情况通报会、调研活动、研计会时,都会感受到一个政协委员为临武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改进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实现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起到作用。所以我认为“政协委员”是我无上的荣誉。同时,作为政协委员我也感到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作为一名临武县的政协委员,对临武大发展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一个政协委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选择一些在临武具有综合性、全局性的课题,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有见解、有份量的意见建议。只有对临武的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不辱使命,才能对得起“政协委员”这个无上的荣誉。所以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荣誉感和强烈的责任感并存,好似一对孪生姐妹。
第三,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一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学习是政协的传家宝。古人云:“人而不学,其犹正墙面而立,临政事必烦。”那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不学习,就如同面对墙壁站着,什么见识也没有,遇到政务,必定手忙脚乱。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政协委员汲取新知识,研究新情况,思考新问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就必须加强学习。学习的方式很多,除通过自学外,还可以通过一些会议、活动等获得知识。一是通过参加全体委员会议,了解全县的大政方针和重要决策。二是通过参加专题报告会、情况通报会、调查视察等,掌握全县的工作重点和发展动态。三是通过参加知识讲座和短训班,切实提高政协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还有从实际出发,把理论学习与时事政策学习结合起来,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二是要加强调研,紧紧围绕党政工作中心建言立论。时代的发展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协委员要更好地发挥职能,就必须转变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思进取、无所不作为的思想观念,不断接受新事物,研究新情况,形成新认识,树立新观念,使自己的思想超越传统、超越前人、超越自我,跟上时代步伐,使自己的建言立论有超前性、预见性、真正为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立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政协工作只有在坚持服务这个中心的过程中,才能显示出特有的优势,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协委员位置比较超脱,一般有条件抽出时间,可以比较冷静、客观地探讨一些问题。因此,要塌下心来,选准课题,深入调查,精心研究,一年拿出一二份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为解决当地当前和今后若干重大问题,提供高水平、高价值的思路和建议,供党政决策参考,真正把政协人才库、智囊团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树立“政协是舞台、委员是演员”的意识。作业一名政协委员,要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决不能“只挂名,不议政”,更不能“只有荣誉,放弃责任”。三是亲民爱民,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协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调动和发挥政协委员积极性的一种有效形式。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把反映社情民意的着力点放在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上,功夫下在党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上,抓住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全局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情绪,反映群众的愿望,维护群众的利益。要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多做理顺情绪、鼓舞士气、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
第四,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要正确处理好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这是当好政协委员,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政协委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基本上人人都有本职工作,而且是比较重要的工作,这就要求政协委员双肩挑担,既要干好本职工作,又要当好政协委员,真正做到“两副重担一肩挑,两项成果一齐收”。一是要有奉献精神,靠事业心,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政协工作,当好政协委员。地理要搞好本职工作,并结合本职工作靠人格勉力把自己联系的那一部分人士和周围的群众带动起来,影响起来。三是要相互兼顾,适当安排。当政协工作和本职工作发生冲突时,不能片面地把本职工作看作是“硬任务”,把政协工作看作是“软指标”,而应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时间和精力,相互兼顾,既要干好本职工作,又要搞好政协工作。
第五,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要努力塑造好自身形象。
人民政协是大团结的象征,工作主题是团结和民主。一个好的政协委员,必须高举“大团结、大联合”的旗帜,应该有强烈的团结意识,自己的一言一行首先都要想到团结,都要从有利于团结,有利于政协工作的开展出发,用委员之间的团结去影响和带动社会各界的广泛团结。在日常生活中,要严于律己,塑造好自身形象,用自己的表率模范作用擦亮政协的牌子,让政协在人民心中永葆良好的形象。只有这样,每个政协委员才能真正做到贾庆村主席所要求的那样:“不图虚名,不辱使命,不负重望”,“无愧于先人,无愧于组织,无愧于时代,在个人和政协史册上写下值得纪念的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