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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解索赔纠纷,平息群访隐患 |
| 作者:苏仙区廖家…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7-8 17:54:55 |
近日,苏仙区廖家湾乡综治办、司法所工作人员与郴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处了一起与“120”急救中心具有因果关系的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化解了一起群防隐患。
事情的原委是:今年元月份郴州遭受了五十年不遇的冰雪灾害,造成停水停电的重大损失,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影响,由于天气寒冷,户口在廖家湾乡菜岭村,工作在高斯贝尔工厂,居住在石盖塘镇出租房内的黄某一家祖孙三代四口人因在室内燃烧农村煮饭燃尽的余炭取暖。2月2日凌晨1时许,同室居住的女主人李某从昏迷中醒来,感到严重不适,情急之中,打电话向“120”急救中心求救,要求派车救人,因当时冰冻严重,道路受阻,急救中心告知李某说道路不通,无法派车,并叫他另想办法,24分钟后,李某也倒在室内门边窒息死亡。一家四口人全部遇难,第二天才被其他人发现。因当时李某在未死亡之前向其叔父通了电话,说向“120”急救中心求救不能派车之事,才使遇难者的其他家人认为“120”急救中心有责任,是急救中心不作为造成的结果,遂向“120”急救中心索赔,要求急救中心给付40万元的赔偿金。而“120”急救中心认为他们接电话后已告知当事人由于道路不通无法出车,并告知其另想办法,只是由于当事人已经高度昏迷,也无法采取自救措施,才导致悲剧发生。经医学鉴定,李某一家四口人属一氧化碳中毒而亡,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无奈,遇难者家属准备召集亲戚和本村村民准备到市区政府去上访,乡政府知情后,由综治办、司法所组成工作小组,一方面安慰死者的家属,做好息访工作,引导其依法办事,一方面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上级重视,一方面与“120”急救中心联系协调事宜,通过一系列的化解措施,于6月17日召开协调会议,经双方协商同意,由“120”急救中心出于人道主义向遇难者给予38000元补偿费,至此,一起历时5个多月的“索赔”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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