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
2、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赠与房屋公证书(到县司法局公证处办理);
4、可证明房地产现值的有效证明文件或评估报告;
5、当事人带身份证、结婚证并到场签字;
6、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件。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二手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