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应提供的资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当事人亲自到场签字);
2、房屋借款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并到场签字;
4、其他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房地产价值的合法证明;
6、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文件;
7、房屋他项权利申请表及房屋抵押贷款申请表。
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抵押登记手续费2﹪。(以贷款金额计算)
2、他项权利登记费: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0.5元‰(以房屋现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