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从县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传来喜讯,县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又新增了租赁补贴方式,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我县县城家庭,均可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全民住房目标,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今年县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力争在2009年底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应保尽保,基本解决人均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县城住房困难户,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到实惠。自2005年廉租住房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先后投入资金300多万元,在城北路、宜黄路等地新建、购买廉租房3500m2,先后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42户。
县房产局表示,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到该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1、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本县城镇居民低收入保障的家庭,经宜章县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享受低保1年以上;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3、无私房户、危房户,或拥有私房和承租公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下;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经审核后即可按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享受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