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京珠高速、107国道、S324线贯穿南北,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是我县对接粤、港、澳的“桥头堡”。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招商,抓招商就是抓项目,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思想,紧密结合镇域实际,提出了“开放活镇、工业强镇、科技兴镇、农业稳镇、生态立镇、依法治镇”的发展方针,积极倡导“你发财,我发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代表城关形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掀起了项目建设的热潮。先后有食用菌液体制种、东方红药业、恒威电子等企业落户城关,一批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在城关启动。但是,随着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阻碍了项目的有序推进。为把城关倾力打造成投资的“福地”、创业的“热土”,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强化“四力”。
一、提高政府执行力、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
项目建设的速度与政府执行力息息相关。为此,如何提高政府执行力成为首要解决的难题。当前,在项目建设进程中,要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政执行合力不够的问题。项目建设牵涉部门较多,如公安、国土、林业、税务、工商、规划等,由于各部门的办事流程、职能不同等原因,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各唱各的调、各行各的道、部门协调协作意识不强,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影响项目建设进程。为此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诚信、服务、效率、开放、责任”观念,实现“双提双降”(即行政提速、服务提质,降低行政成本、降低项目前期成本),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行政执行力乏力的问题。国家在省、市、县项目建设中都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行政执行力乏力。特别是在征地过程中因补偿费用、补偿标准等问题,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标准都较高且统一,但县乡引进的项目、商业开发的项目却因补偿政策不够统一、补偿款发放方式不规范而造成同类地同城不同价、同项目不同价、不同项目不同价。为此,在工作中要规范行政行为,不折不扣的落实国家在征地、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政策,要根据形势变化,在区域权限范围内,不断完善和创新政策,开拓更大的空间。抓好政策的落实,用足、用活政策。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协调,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招商等方面积极争取,寻求上级更多的支持。三是行政执行力偏向的问题。项目建设一般采取市场运作和政府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建设中双方因操作不当、论证不够、调查不实等原因而出现不少腐败现象。现在有些地方官员为了政绩或存在的攀比心理,把一些没有相关业绩、运营资质的投机“皮包公司”引进来。造成项目前期投入的多,后期见效的少;上项目时轰轰烈烈、施工期阻力重重、完工期遥遥无期;项目开工典礼的多、峻工庆典的少;没上项目时环境美化,上了项目环境恶劣。为此,要坚持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在项目选择上,重点考虑项目产业关联度和产业政策、环保等因素;在项目建设实施中要加快科技进步步伐,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循环经济模式;在项目管理上,要对现有在供水、供电、土地使用和矿产资源分配等方面逐步实行差别对待,实行项目跟踪服务制、重点项目备案管理制。确保“完工项目圈句号、续建项目出形象、新建项目早开工,”的工作目标。
二、提升经济支撑力、营造项目建设投入的双赢环境
随着沿海经济的不断发展,珠三角产业梯度的不断内移,作为湖南的 “南大门” 宜章也逐渐成为投资商的投资“热土”,不少项目落户宜章、定点城关。而投资商对基础设施“三通一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也是推动项目建设的重要保证。为此,要实现项目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项目投资风险意识。确定项目业主的投资主体地位,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特别是由政府投资当业主,负责“三通一平”的项目一定要增强资金投入的风险性。要改革政府对项目投资的制度,对不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二是规范项目投资的规划设计。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强调中长期规划的重要性,要先定规划、后定项目。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信息发布和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实现内接调控的投资方向,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三是规范项目经费的投入。特别是一些政府作为主要投资方的项目,一定要着眼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筛选、论证和规划一批优势明显、市场前景好,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如果是开发商与政府合作的项目,要加强对开发商前期项目经费的跟踪到位,实行项目合作风险金制,避免与“皮包公司”合作;加强项目投入经费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四是建立项目投资的跟踪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和投资建设市场的监管。建立并完善分工制衡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 ,加强审计、稽查、监察、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管。实行政府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强调按程序、科学地进行决策。
三、提升文化影响力,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的人文环境
事业成败,根本在人,核心是提高人的文明程度。用文化影响人,用文化塑造环境。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一是培育“文气”,以文化氛围凝聚人心。要开展公民诚信道德教育,以各项创建活动为载体,活跃和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要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宗旨教育、“两个务必教育、”依法行政教育和职工道德教育,以良好的机关作风促政风、带民风,进而形成淳净文明的社会风气。“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破坏环境者是罪人”,“你发财,我发展,你创业,我就业,你困难,我帮忙”的观念要进一步深入人心,全社会亲商、受商、重商、富商氛围要逐渐形成。二是打造“景气”,就是大力提高城市品位。依托有山有水的自然条件,在规划布局、景观设计,城市风采风貌等方面着力突出宜章的城市个性和特色,处处给人一种美在宜章的感觉,为引进项目“筑巢”。三是壮大“财气,”就是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通过加快城市建设拉动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改善城市的软、硬投资环境,促进生产要素和产业聚集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生财点,为项目建设提供发展空间。四是提升“人气,”就是改造旧城区。扩张城市空间容量,发展服务行业,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聚集能力,扩张城市人口量和流动量,成为人们乐于商、乐于住、乐于游的“宝地,”为项目建设创造发展商机。
四、增强治安稳控力,营造项目建设的和谐环境
良好的治安环境,不仅代表一个地方政府的对外形象,而且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至关重要。当前,增强治安稳控力推进项目建设,必须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和完善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的苗头应予以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要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决不允许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推给上级。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对因项目建设而有可能越级上访、聚众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要进行全面排查,要有针对性地制定调处措施和防范稳控方案,特别是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及时化解矛盾。三是加大对中心城区和社会治安混乱的集中整治力度。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查处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执法部门要集中整治各种阻碍征地、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对蛮横无理,蓄意滋事的不法分子,依法从重打击。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督促检查,要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