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春以来,城南乡从社会抚养费征收破题,以《计划生育告知书》为载体,做大计划生育宣传,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落实,截止5月1日,全乡征收社会抚养费81.9万元,落实四术250例,其中结扎114例,流引产26例,上环110例。
在紧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该乡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进行了细化,并通过《计划生育告知书》予以公布。明确规定凡违法生育一孩,小孩在1岁以内来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首次征收不低于4000元,小孩满2岁以后来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首次征收不低于8000元。已违法生育且小孩已满2岁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在2008年4月30日前一律按老政策处理。从2008年5月1日起,违法生育且小孩满2岁未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一律按新的政策处理,首次征收不低于8000元。政策出台后,乡里根据计生台帐,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先后拒绝20余人次的说情,树立了有熟人没熟人一样对待,依法秉公办事形象。同时,针对极少数有能力而不愿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进行调查取证,巩固证据,完善法律程序,拟进行起诉强制执行。一碗水端平后,群众不再有“比脚”思想,缴纳社会抚养费也心甘情愿,不再有怨言,为了赶在4月30日前缴纳社会抚养费,历年来落实了四术而没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育龄对象排队等候开票,仅4月份全乡就征收社会抚养费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