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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生:用科学的发展观统揽全市政法工作           ★★★ 【字体:
陈国生:用科学的发展观统揽全市政法工作
作者:陈国生  来源:《资兴通讯》  时间:2006-6-28 9:25:31

 

    2006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政法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主题: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突出三个重点: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实现五个突破:在建设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上取得新突破;在增强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上取得新突破;在全省执法质量和综治工作考核排名中争先创优上取得新突破。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认真落实以下“四强化四确保”:

    一、强化政治职能,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1.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发展是硬道理”,政法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把政法工作放在整个社会经济大局中去思考,坚决实行依法保护和依法打击两手并举,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运用法律手段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进一步增强服务观念,拓宽服务领域,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切实解决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要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全局,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调节的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腐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效预防违法犯罪发生,健全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和协作机制,提高发现、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综合能力,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观念。要始终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成效大小的根本标准。执法工作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急群众之急,想群众之想,谋群众之福,解群众之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而真正把保护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体现在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在政法工作的全过程。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别是要坚决纠正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引导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善于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识、建议和批评,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控诉和信访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要牢固树立公正执法观念。在执法过程中,要始终把维护以平正义作为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以规范促公正,以公开求公正。广大执法人员必须自觉摒弃特权思想,切实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有令不行等行为,做到热情服务为民,执法护法安民。政法机关要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要从实际出发,公正执法、科学执法,不能教条执法、盲目执法,要把严格、公正执法与维护资兴改革、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追求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二、强化防范职能,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1.全面强力推进平安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共资兴市委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平安资兴建和谐社会的决定》(资发〔2004〕14号)和《资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镇、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资综办〔2004〕17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各项平安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平安创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挂牌和表彰。为全面推动平安创建工作的开展,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各乡镇和单位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出台一个方案,确定一个载体,开展一项活动,办好一件实事”。开展平安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治安综合治理的“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打造平安资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要通过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努力提高基层维稳工作水平、治安管理水平和规范化建设水平。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今年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努力打造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品牌”效应。市综治委出台了《资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年”活动方案》,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础效率,筑牢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战线。要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维稳力量,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基层自治组织为基础,基层综合治理、政法组织为骨干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要进一步加强治保、调解、治安联防、单位保安、农村“三长两员”和“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要加大科技防范力度,提高治安防范水平。今年,市综治委决定,要把科技防范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头戏来抓,要力争在全市推出一批科技防范水平较高的示范单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政法部分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主力军,要积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建设,实行警力下沉、配齐配强社区民警、司法助理员和法庭审判人员。要改革社区民警和基层法庭审判人员的管理机制,建立上级主管部门、辖区乡镇(社区)和人民群众“三重”监督管理机制。要继续推进乡、村两级综治办、司法所、调解庭(室)、法制分校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达到一流的工作、一流的人员、一流的设施“三个一流”水平。

    3.高度重视犯罪多发群体工作。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人性化“四化”总体工作要求,围绕管理、教育、服务、维权四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青少年维权工程。要实行对孤儿、辍学生、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等建档立卡制度,建立帮教小组,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抚养、监护和救助等,并积极开展“代理妈妈”,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单位)等各种有利于未成年健康长成的创建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公安与各基层派出所、乡镇、社区全面联网,提高暂住人口的录入率,建立“以屋管人”的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房主的管理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要力争在全市建立1—2个规模达到年安置量100人以上的市级过度性安置基地,各乡镇要力争办好1个过度性安置基地。要继续强化对吸毒人员的强戒工作,多渠道筹集强戒经费,落实吸毒人员的帮教措施。对重点群体的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扎实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治安乱源,降低犯罪发案率,减少社会矛盾。

    4.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排查调处是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今年的维稳工作要在“五加强”、“五打牢”上下功夫。按照这一思路,各级各部门要把维护稳定的重点放在基层,着力源头治理。一是要运用多种手段全力化解矛盾。针对当前我市的人民内部矛盾,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综合适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全力予以化解。要高度重视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综合优势。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研究和把握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及规律,以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为载体,突出整顿规范组织网络,健全和完善长效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要力足把乡、村调解庭(室)打造成为“平民法庭”,把我们的调解员打造成为名符其实的“布衣法官”、平民法官”。二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按照《郴州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细则》,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和应对各种治安突出问题的能力,要突出抓好不稳定问题的源头治理、苗头化解和现场处置工作。三是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要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始终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纳入工作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要继续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要将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使警示教育进村庄入农户、进街道入社区、进学校入课堂、进媒体入头脑。要坚持不懈地做好教育转化“法轮功”人员工作。

    三、强化打击职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切实增强

    1.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对敌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一是要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的震慑。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二是要建立健全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定期排查制度,找出问题症结,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整治,限期改变面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抢劫、投毒、爆炸案件发生。加大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查禁和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积极开展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网吧、娱乐场所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加强宣传、排查、教育和打击,严防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在我市蔓延。三是要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着力抓好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危害严重案件的查处。加强对经济犯罪发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对策研究,提高发现、预防、打击经济犯罪的综合能力。切实抓好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要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决定,从今年2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资兴市委、市政府已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下发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按照《资兴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资发〔2006〕16号)文件要求,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到各地各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或在专项斗争中,对该摧毁打击的黑恶势力而未摧毁打击,群众反映仍然强烈的地方和部门有关领导和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湖南省和郴州市将把“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对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我市也将把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各乡镇和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内容。

    四、强化管理职能,确保政法工作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

    1.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确保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政法部门正确实施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进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要抓好“一把手”建设,配齐配强政法各家领导班子,要按照“三强五好”的要求,把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创造力强、凝聚力强、战斗力强和政治思想好、务实创新好、联系群众好、团结协作好、廉洁自律的坚强领导班子。政法各家一把手要切实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政治上的定向作用、决策上的主导作用、用人上的把关作用、廉政建设上的表率作用,带领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环境。司法权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必要条件,维护司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对暴力抗法、袭警等藐视司法权威的问题,对借上访之名冲击围堵司法机关,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三是切实为政法工作落实保障措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及时解决影响政法工作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在经济、政治、社会保障、警务装备等方面实行重点倾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政法工作的投入力度,为政法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管理。政法队伍是政法工作的根本。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管理要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坚持以整改的精神抓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高强度推进制度建设与创新,着力抓好各项规范制度的落实,依靠科学健全的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和各项执法活动。要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工作环节,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抓小、抓早、抓苗头,防微杜渐,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的发生。要健全完善执法活动全程控制机制,把执法的整个运行过程都纳入监督之中,防止执法权被滥用。要把握信息社会的特点,把信息技术更充分地应用到执法办案上来,以信息化提升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加强对办案程序和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运行、动态管理和全程控制,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认定事实、判断证据、适用法律规定等各个环节,用信息技术固定下来,加快流转速度,实现规范与高效的有机统一。要通过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克服“执法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开、执法不主动、执法不热情”的现象,严格杜绝“违法执法、徇私执法、消极执法”等问题。要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市委政法委印发了《资兴市政法系统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政法各家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订社会主义荣辰观教育活动规划和措施,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在政法系统取得较好实效。

    3.要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法人单位责任制、联乡创点责任制、综治成员单位报告讲评制、风险金抵押制、考核排名制、“一票否决”权制等综治工作责任机制。要建立和完善综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五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通报情况制度。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重点问题督查与专项工作督查相结合”督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手段和力度。要坚持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果性考核与过程性考核相结合,以结果性考核为主”的考核原则,严格实行“分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分段否决制与年终否决制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机制。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对社区、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季度考评机制。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保障“一票否决权”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对综治稳定工作的投入力度。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用人、提拔、评先、奖惩紧密捆绑起来。要进一步创新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以“社区为主”工作机制,强化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的“管理、督查和评价”三权职能。

 

 

 

 


 

责任编辑: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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