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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何钦锋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 作者:何钦锋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3-3 18:53:35 | |||||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省委、郴州市委和资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会,南玲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两个问题。 一、2007年综治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创平安资兴、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创新政法综治工作思路,着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2007年,我市在保持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县市的基础上,再次被评为全省“平安县市”,在郴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名列第二。 (一)抓源头防范,维护了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建立健全了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机制、信访工作机制,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使全市形成了全方位、多形式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大格局。去年,全市共接待群众来访744批2959人次,接到来信及统转信324件,通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大的矛盾纠纷531起。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等司法调解手段共调处民事案件186起,共立案交办677件,交办率为63·4%。处置企业重大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18起,保证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了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 一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我市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落实由市级领导挂帅、市综治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的基层平安建设联点帮建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市综治成员单位联系社区、村组基层平安创建工作,举办了全市“平安资兴、和美家园”主题法律知识竞赛。通过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全市平安创建稳步推进。2007年,在郴州市基层平安创建工作检查验收中,全市29个乡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全部达标,创建合格率达100%。 二是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综治委出台了相关加强科技防范文件,采取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形式,共投入资金960万元,在全省县市区中率先推行全球眼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加强技防水平。同时,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的专业治安巡逻工作,成立了市中心城区专业治安巡逻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中心城区专业治安巡逻队。 三是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在加强对宾馆酒店、歌舞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人员和不良行为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治安高危群体的帮教管理和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社会化管理。 四是加大综治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了宣传队伍建设,积极办好政法综治简报和政法网站;组织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在资兴电视台开辟了“平安资兴、和美家园”特别节目和专栏,开展了基层平安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十佳平安卫士”评选和推介活动,为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抓严打整治,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规范“严打”整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完善了治安形势分析制度,建立了重点案件包干制、督办制和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派工作组制度。去年,先后开展,了“社会治安集中整治、农村治安排查整治工作、邪教组织专项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19起,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7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75人。通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调处化解,一批治安乱源到有效整治。 (四)抓法律服务,经济发展优良环境进一步优化。认真做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第六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版权日、6·26禁毒日、全省安全生产月”等时机,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大力开展了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御、侵占企业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改制案件办理和清偿企业债权的力度,大力强化对民商案件的审判。市检察院坚决查办群众密切关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职务犯罪,依法查办了市电力集团陈移山受贿案,加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有些工作与所获得的“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县市区”、“全省平安县市区”称号存在差距,与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的压力仍然较大。当前我市还是依靠稳控处置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比较弱。大量的企业改制及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地方、大量的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山林纠纷、库区移民后期政策扶持、灾后重建、重点工程建设等方方面面所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错综复杂,处置难度大,化解成本高。二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然滞后。社会治安仍然还是依靠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稳控治安局势,基层基础工作还相对薄弱。并且全市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案率仍在高位徘徊,恶势力插手各种纠纷和街面上“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时有发生,万人犯罪比率、重新犯罪较高。特别是吸毒人员和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尤为突出,占全市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40%以上。同时,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仍然滞后,由于社会管理滞后,城区流动人口管理未得到较好落实,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没有到位,一些单位内部防范意识薄弱,造成入室盗窃和机动车辆盗窃案件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去年省综治委两次对各县市区的“群众安全感”进行了电话测评,从测评的情况看,我市排名在全省中等偏下水平,满意率均在80%以下,与平安建设满意率达90%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综合治理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不平衡。存在着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及同一乡镇存在着村与村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四是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些乡镇和单位矛盾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等综治维稳资源未得到较好的整合,政法队伍的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2008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以确保公平正义为核心,认真领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程度,使我市政法综治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力争今年蝉联全国先进。
只有基层基础稳固,社会和谐稳定才有可靠的保证。各级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为资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和猖狂的犯罪活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城镇,打击的重点是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在农村,要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打击生产资料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力度。要切实强化市中心城镇、矿区、边界地区等治安重点部位和治安混乱地区,以及“黄赌毒”、地下“六合彩”等治安比较突出的问题。各地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治,消除治安乱源,并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反弹。要进一步加强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和重点对象的监控,切实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实现“三个零指标”的管理目标。 二要切实加强治安防范。要认真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有效打击犯罪的同时,着力搞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今年市政府将把城市治安防控系统工程列入办民办实事工程,在今明两年内,完成覆盖全市的电子监控总体规划,全面提升技防水平。今年,市中心城区独立门院单位和各乡镇机关所在地要坚决完成技防建设任务。农村地区要逐步推广科技含量高、适应农村特点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要继续落实社区警务战略,积极实施农村警务战略,充实基层警力,建立适应平安建设工作需要的警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整合治安资源,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和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城市街道建制镇组建专业治安巡逻队,并建立政府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其他乡村和城市社区要根据治安实际,建立义务或专职治安巡逻队。要进一步完善楼栋联防、联户联防、联片联保、联防联调、联打联治机制,构建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治安防控网络,提高防范能力和水平。 三要严密社会面的控制管理。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对象、场所、物品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强力推进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加强调查研究,互通情报信息,不断提高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服务水平。要加强乡镇、街道和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确保有专门机构、专职人员来抓,并有效解决经费保障问题。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抓好衔接、接茬这一环节,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重点做好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组织各地基层党员、干部与刑释解教人员结成“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的对子,预防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同时,还要认真做好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铁道线和省道畅安工程等活动。 四要抓好法制宣传。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素质考察制度、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坚持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和抽考制度,着力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农民(包括农民工)法制宣传,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能力,使其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合理合法地反映利益诉求。同时,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途径和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推动各类学法对象学法任务的落实,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五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村组、平安单位、平安校区、平安医院、平安矿区、平安市场、平安边界、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覆盖率达到100%。要加强平安创建动态管理。对创建情况,每年通报一次,同时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促进创建合格的地方和单位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机制,落实措施,提升水平,巩固和扩大平安建设的成果;创建不合格的地方和单位,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认真查找差距,研究对策,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搞好平安建设。 (二)抓排查化解,促社会稳定。 现阶段的矛盾纠纷,大多数是由民生问题引发的,必须善于发现带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把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从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入手,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一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护稳定工作延伸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领域和政策执行环节。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各级各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决不能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的方式不当而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针对企业、农村、经济流通及移民等领域和人群中的突出不稳定因素,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动有关政策的研究和落实,并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积极消除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二要进一步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采取日常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对存在群体性事件的隐患、产生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反复的问题等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到位。要带着责任和感情,持续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从3月1—20日为全国“两会”特防期,当前要重点深入摸排影响全国“两会”期间和我市灾后恢复重建中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及土地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以及劳动、社保、环境、金融等领域引发的群体性苗头和越级非正常上访隐患等。要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排查工作横要到边、竖要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处理制度,绝不能因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问题升级、矛盾激化。要进一步完善调处网络,健全调处机制,整合调处资源,提高调处能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优解在萌芽状态。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和重大的不稳定隐患,要逐一落实调处责任和措施,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要加强会商和协调,着力抓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要加大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的力度,切实解决制约经济建设的各类矛盾和问题,保障经济生活的顺利进行。 三要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警工作责任和措施。要加大《郴州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各类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加强处置队伍的建设和演练,做好处置应对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及时启动处置工作预案,事发地的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和涉事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四要继续加强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总体要求是,对诉求合理的要解决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要教育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稳定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处理到位,基本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就地化解。各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妥善处置非正常上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其他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按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非正常上访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现场处置工作力度,按照“及时、果断和可散不可聚”的原则进行现场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要进一步加大劝返接回工作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非正常上访人员尽快接回当地,并确保稳得住、不倒流。要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严格落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尤其是要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和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职能部门的责任,把案件逐个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做到案案有人管、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结果,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非正常上访人员再次重访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要切实保障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抓实干、经费上充分保障、机制上不断创新,切实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城乡路矿齐抓共管、打防建管教标本兼治”。
二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今年是4年一度(2005-2008年度)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年。各乡镇、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建设摆上重要义事日程,把创全国先进作为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改进工作、提高水平的过程,严格履行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定期研究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程度,推动平安建设深入开展。要把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程度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市、乡财政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财政投入。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各级综治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和表率作用,既要通过认真履行职责推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又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带头创建平安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单位要互通情报,及时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强大合力。要支持、帮助基层尤其是村(社区)搞好平安建设工作,不能简单地压任务,而是要真心实意地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扶持和帮助。要加大综治考评力度,通过严格、公正、准确、科学的考评,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争先创优意识,促使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对责任落实、措施过硬、工作到位、效果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出现严重不稳定事件和治安问题的,要坚决按“一票否决权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把我市综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平安资兴”、“和谐资兴”,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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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苏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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