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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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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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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万文鑫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7-9 20:33:58 |
| 在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副市长 万文鑫
(2008年7月9日)
同志们:
自2003年国务院发布第370号令公布实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以来,我市决定集中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这还是第一次。今天的会议旨在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集中统一行动。为确保这次行动顺利开展,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通告,今天又在这里进行集中动员、部署。所有这些都十分清楚地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刚才,罗孝明同志代表市政府宣读了《资兴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两个单位的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明了态度和决心,提出了工作措施,讲得很好,希望两个部门坚决兑现表态,切实履行承诺,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取得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真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亚忠同志、市政协副主席陈子雄应邀出席今天的大会,并作了讲话,说明人大、政协对这次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是坚定支持的,使我很深受鼓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无证无照经营是指应该取得而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非法经营活动。省政府于去年8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7〕18号),郴州市政府于年初制定了《郴州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于上月中旬召开会议,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其纳入了郴州市“打基础、创环境”主题活动,要求各区县(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检查、统一验收,加大力度,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近年来,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深入开展了取缔非法小煤窑、非法矿山、非法餐饮摊点、黑网吧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从全市总体上看,无证无照经营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形势不容乐观。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 6月底,全市无证无照经营户达1100余户,占全市登记注册经营户总数的14.7%。无证无照经营遍布全市城乡各个角落,分布在经济领域各行各业。
造成无证无照经营现象还比较普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为牟取非法利益而不惜铤而走险,直接诱发无证无照经营。二是一些行业前置审批条件较严,办证门槛较高,各种收费较多,这是导致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长期存在的客观因素。随着行政许可法的深入实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办理营业执照的很多前置审批被取消了,但仍有112个经营项目需要前置审批,一旦涉及这些项目,无论规模大小、专营兼营,都需先经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对一些小本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而言,办理前置审批的费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据调查,由于前置审批难而形成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约占50%。三是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相关规定不衔接、不配套,对正常市场准入构成障碍。四是有关部门的职责不够明确,部门联管机制不健全,监管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等。大量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长期存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大危害。一是破坏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有效管理。无证无照经营者没有登记档案,从事地下非法经营,逃避了国家监管和应承担的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基金等社会责任,造成国家税费流失、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二是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无证无照经营者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市场,没有付出准入成本;无证无照经营者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偷逃国家税收,降低了经营成本;无证无照经营者没有取得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容易逃避民事责任。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有利地位,对有证有照经营者是一种明显的不公平。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有照经营就竞争不过无照经营,必然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结果导致各类市场主体都不遵守国家法令,市场经济陷入无序发展的混乱状态。三是滋生了大量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方面,无证无照经营大多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卫生条件不合格、安全设施不齐全、环保措施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无证无照经营的劳务中介、非法行医、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娱乐服务等严重损害消费的权益。另一方面,无证无照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它必定是社会隐患的藏身处。制假、售劣、销赃、涉及“黄、赌、毒”、打架斗殴、非法用工、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容易诱发多种社会问题,对全市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安全、治安、城市管理等各个方面工作都造成较大影响,其危害性远远超出了市场的范畴。四是损害了我市形象和经济发展质量。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深入推进,一些不符合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产经济活动被禁止或者限制,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使大批被禁止、限制的项目死灰复燃,使在外地无立足空间的低端产业大量无序涌入,制约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降低全市经济发展的质量,损害资兴对外开放的形象。
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无证无照经营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危害性,充分认识集中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下定决心,坚定信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打一场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歼灭战,务求取得整治实效。
二、明确任务,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集中统一行动
(一)工作目标。以往由于无证无照问题的成因复杂,牵涉面广,尤其是缺乏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清理取缔过后往往又出现反弹,整治效果一直不够理想。此次清理整治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清理整治,形成全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城镇主要街道基本没有无证无照经营,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的无证无照经营明显减少,无证无照经营投诉率明显下降,98%以上的各类市场主体亮证、亮照经营。要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把各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破坏环境生态、侵占矿产资源、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制假售假、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对符合安全、环保、卫生等条件,从事正当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引导其走上合法经营轨道,解决无证无照等非法经营问题,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反弹。
(二)清整范围。市政府《关于集中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通告》、《资兴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对清理整治范围予以了明确,各有关行政部门要按照文件的规定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下列行业和场所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必须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予以取缔:一是利用住宅楼架空层、地下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加工、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而未征得住户同意的;三是非法占用国有预留地、公用绿化用地、待建地和危险地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四是无证无照经营网吧及在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电子游戏、摆摊设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五是非法从事煤炭开采、经营以及非法从事非煤矿山开采、矿产品经营、加工的;六是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七是未取得卫生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经营以及无证无照行医的;八是无证无照经营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的;九是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从事违法营运的;十是从事法律明令禁止的相关行业生产经营的;十一是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对于下列场所和行业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经申报登记、审核认定、整改达标后,可通过发证发照,予以规范,引导经营者走上合法经营轨道:一是缺乏经营场所、住所证明,按规定应当取得证明文件的;二是娱乐服务行业和场所因政策原因停发证照,在相关部门修订政策后符合政策条件的;三是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要求和条件,通过限期整改达到规定条件的;四是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许可证条件并符合工商注册登记条件的。
在清理整治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就行业而言,集中清理整治的重点是食品生产经营、煤矿和非煤矿山开采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电子游戏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等与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行业,以及影响资源环境、干扰群众正常生活、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就地域而言,集中清理整治的重点是城镇、城乡结合部位、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就场所而言,集中清理整治的重点是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
(三)工作步骤。这次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集中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7月5日至7月15日,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排查摸底,营造良好氛围;第二阶段从7月16日至9月15日,主要任务是集中行动,分类整治。第三阶段从9月16日至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整章建制,巩固提高,各部门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职责。这次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的原则是“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单位务必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和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工商部门是这次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对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已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税务部门负责督促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经营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同时针对无照经营偷逃税收的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税收征管力度,防止税收的流失。卫生、质监、商务、交通、经济、公安、国土、建设、文化、烟草、农业、安监、消防、城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供水、供电、电信等服务行业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经营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各职能部门是各自职责范围内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主要责任单位,要按照“谁审批、谁把关,谁办照(证)、谁查处,谁主管、谁取缔”的要求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涉及多项许可审批的生产领域,最先许可审批的部门为负责该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组织结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行政不作为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经督办仍不落实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重大意义,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并向政府职能部门通报,督促无证无照经营业主主动向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证照,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三、讲究工作方法,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三个结合”。
(一)坚持堵与疏相结合。在无证无照经营者中,有一部分是生活困难群体,对这类群体,我们一定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予以区别对待。为此,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铺”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别情况,分别处理。对无证无照经营者,要实行先行告知制度,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有关证照,逾期不改正的,该查处的要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残疾人、下岗职工等群体经营的无重大危害和安全隐患的行业,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相关费用,为他们办理好相关证照,让其合法经营;无法达到市场准入条件,劝其停止或改行。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要督促、引导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同时,各前置许可审批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办理行政许可和审批文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宽进严管”。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按照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的“钉子户”,在清理整治取得阶段成果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集中行动予以取缔。
(二)坚持情与法相结合。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行驶职权,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除《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者明确规定外,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作了专门性规定。此外,《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对查处网吧、电子游戏、歌舞娱乐、印刷复制、音像制品等特殊领域无照经营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法律法规是我们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重要依据。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过程中,有三点必须予以明确:首先,要明确查处范围。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对于无证无照、有证无照、证照失效,以及有照无证超范围经营等非法经营均应查处。其次,要明确查处对象。对无照经营者要依法处罚,对于知道或者应知道属于法律规定的无照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也要依法予以处罚,铲除无照经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再次,要明确执法主体。《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其管理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同时又规定,对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许文件,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部门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予以查处。二是坚持和谐管理。在执法理念上,应树立尊重、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现代法治理念;力求执法权力与公民权利相统一。在执法作风上,力求规范和人性化相统一,做到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在执法方法上,力求行政处罚与行政指导相统一,将行政建议、行政告诫等行政手段切实融入到查处取缔工作中去;在行政处罚上,力求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统一,做到宽严并济,过罚相当;在执法效果上,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取缔工作。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正处于北京奥运举办前的维稳特防期,各级各部门在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切忌简单粗暴、滥用职权。要坚持做深入细致的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尽力争取当事人的理解配合。要注重工作的策略方式和方法,切忌激化矛盾,诱发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稳定。
(三)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调集足够执法力量,集中时间,连续作战,把遍布全市各个乡镇(街道)、各个社区、各个角落的各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全面、彻底清查一遍,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分门别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能疏导规范的予以疏导规范。治本,就是要在治标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相关行业管理制度,建立起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能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巩固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土壤,从制度、机制上保障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不反弹。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心和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上下功夫,建立无证无照经营举报网络,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和强化社会监督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全面推行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和责任人监管模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完善集预防、举报、查处、登记、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四、切实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清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组建完毕并开始运作,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综合汇总、检查指导等职责。加强检查督促,促进各地各相关部门“清无”工作平衡发展;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定期编发信息简报,推介经验,反映成绩,指出问题;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综合汇总,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要协同配合,形成“清无”合力。今天的会议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力量,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支持配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多汇报,多商量,多协调,要坚决杜绝相互指责,相互推诿扯皮现象。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调度指挥,协调行动,努力获得最优的“清无”效果。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以国务院370号令和资兴市“清无”工作实施方案,资兴市政府关于“清无”的通告为主要内容,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条幅、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集中“清无”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让群众真正了解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性,明白无证无照经营的后果,认识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重大意义,为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争取更多的群众理解、支持配合,争取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舆论条件。
同志们,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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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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