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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党支部+合作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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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射阳“党支部+合作社”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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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 宁 骆从辉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8-4-18 20:43:42 |
| 4月7日-4月9日,受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和射阳县委邀请,我们一行2人出席了江苏省射阳县参加了全国“党支部+合作社”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中共中央党建教研部、全国党建研究会主办,盐城市委组织部和射阳县委承办。与会人员观摩了“党支部+合作社”展板,观看了电视专题片,参观了爱民米业、庆缘康、通洋镇食用菌、陈洋镇富洋苗木花卉等合作社党支部现场,并就“党支部+合作社”模式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我市“1+2”工作模式编入中央党校主编的《中国执政党观察:“党支部+合作社”—农村基层党建的创新》一书,并供研讨会研讨交流。通过参加本次研讨会,感觉收获颇多,受益非浅。射阳“党支部+合作社”模式,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党建工作、构建发展富民的组织带动新体系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射阳探索“党支部+合作社”模式的背景
近年来,射阳县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全县248家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8家,共吸纳了农村党员4200多人,广大入社党员分布在不同的产业链上,带动了近60万农民增收致富。该县发现,由于行业不同、志趣各异,传统的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一锅煮”式的组织活动,已难以满足农村入社党员的个性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的“空白点”。针对这一情况,射阳县委觉得迫切需要创新组织设置和管理模式,并于2006年下半年适时推出了 “党支部+合作社”的组织设置新架构。
二、射阳“党支部+合作社”模式的主要做法
射阳推行的“党支部+合作社”模式,重点是把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政策引导、发动群众等优势,同合作社在技术、信息、市场、资金上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与“富民”相融共进。
1.坚持因社制宜,优化组织设置。通过单独、联合、挂靠组建和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四种模式,因社制宜灵活设置合作社党组织。目前,射阳县已在合作社中单独组建党总支13个、党支部62个,联合组建党支部12个,挂靠组建党支部17个,并派驻了68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理顺合作社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一般合作社党组织隶属所在村党组织管理;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合作社党组织,隶属乡镇党委管理;跨镇发展且在全县有较大影响的合作社党组织,委托县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同时,注重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担任合作社党组织书记。
2.围绕共生互赢,明晰工作职责。他们在指导专业合作社明确各自职责的同时,认真谋划合作社各类党组织的工作职责。按照有利于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有利于保持党员先进性,有利于促进合作社健康成长的原则,将合作社党组织的职责定位为“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典型示范、监督保证”等四个方面。组织引导,就是引导党员入社合作,引导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入社合作,引导入社农民按照合作社章程办事,引导专业合作社在集聚人才、交流信息、推广农业新产品、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在同类型合作社中开展“比产业规模、比产品质量、比销售渠道、比名牌个数、比产品效益”的“五比”竞赛活动,来引导合作社之间开展有益的竞争。协调服务,就是协调合作社党组织正常活动与合作社活动的关系,协调好党组织负责人与合作社组织负责人之间的关系,强化对合作社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协调,在抓好协调的同时,合作社党组织还开展了系列服务,主要包括为合作社提供资金、信息、产品、技术、销售等服务,为各专业合作社培养“种、养、加、销”人才服务,为入社农民接轨市场服务,为合作社产业形成特色、培植品牌服务。典型示范,就是通过建立党员示范责任区,开展党员结对帮带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合作社党员带民富的示范效应;通过树立一批产业升级快、产品附加值高、名牌产品多、入社农民收入高的合作社典型,以典型的示范来推动合作社之间的比学赶超。监督保证,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守护人”的作用,帮助合作社规范内部管理,保障社员民主权利,协调利益分配关系,以党内的公开、民主来引领合作社的公开、民主,使同一合作社的成员逐步形成共同价值取向。明晰的工作职责,既发挥了合作社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又促进了我县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紧扣发展富民,组织系列活动。引导合作社党组织紧扣产业特色,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个性鲜明的组织活动,增强凝聚力,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一是围绕发布市场信息开展活动。发动党员通过上网搜索、联系在外社员等途径,广泛收集各地新品种、新技术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信息,党组织明确专人汇总整理后,以广播、印发宣传资料和社员互传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围绕提高生产技能开展活动。把党组织的学习教育与社员的技能培训结合起来,通过开办讲座、结对帮扶、现场指导、技术攻关、组织观摩、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着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三是围绕拓宽营销渠道开展活动。指导合作社有组织地在大中城市设立直销窗口、指导有条件的入社党员拓展网上直销,提高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使群众的生产经营与大市场有效对接。四是围绕放大品牌效应开展活动。发动入社党员带头开展标准化生产,积极注册农副产品商标,提高产品的知名度。
4.坚持与时俱进,寻求更大突破。一是在延伸组织覆盖上求突破。按照“农民合作社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因社制宜,在合作社里同步建立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不符合条件的,下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和帮助建立。二是在改进管理模式上求突破。对入社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双向考核”,即除将合作社班子成员和部分种养大户组织关系转进合作社外,对面广量大的农村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行政村不变。入社党员既接受原行政村党组织的管理,又要参加合作社党组织的活动;既要接受原行政村党组织的考核,又要接受合作社党组织的考核。三是在拓展组织职能上求突破。使合作社不仅仅谋求自身经济发展,还要承担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如南庄村,提高水产养殖合作社这一载体,筹划并成立了农民素质培训学校、村史展览馆、苏北首家新农村农民艺术团,吸引了10多名外出创业有成的青年回乡投资兴业,有4名同志被选进村级班子。四是在创新活动方式上求突破。结合发展实际,经济开展一些有个性特色的组织活动,把群众联系在产业链上。结合农村党员“设岗定责”、“党员示范区”、“党员示范岗”等制度,探索开展“先锋创业基地”、“党员工作室”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了“党支部+合作社”工作整体水平。
三、几点体会
1.“党支部+合作社”为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当前,各地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猛。据农业部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超过15万个,成员数量已达3486万名。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更是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射阳的经验表明,抓住合作社发展这个契机,融入其中,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党组织就能真正使自己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就能真正实现惠民富民,得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2. “党支部+合作社”模式为党组织发挥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合作社本身是农民自治组织的一种类型,合作社社员的活动方式符合中央关于“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同时,党支部领导和支持合作社发展也是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这一要求的充分体现。例如,在合作社决策方面,射阳天马菊花合作社采取的办法是,先举行支部大会,由支部内部民主协商或投票决定,支部确定以后再提交全体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党支部只是提交预案,而决策权在社员大会。这种决策形式,充分体现了民主决策,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3. “党支部+合作社”的实践表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可以适应形势发展,不断拓展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空间。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农村,村委会是党支部的主要工作平台,但随着发展,村委会的功能日益弱化,尤其在满足村民致富方面,缺少根本动力。同时,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也不是很顺。在这种情况下,紧紧抓住现阶段农村党建工作为实现农民致富需求服务的特点,把党的力量渗透和拓展到合作社发展中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优势,引领、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可以说意义深远,大有可为。当然,推行“党支部+合作社”模式有一定条件,比如,没有上规模的产业,就不能有效的组建合作社,没有上规模的合作社,也就不能硬性组建党组织,否则,只会作用相反,牵强附会。 |
| 责任编辑:李苏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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