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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兴农村合作医疗与民政大病救助捆绑运行 | |||||
| 作者:唐熠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7-10 11:49: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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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作医疗为先,补偿审核表证明、民政大病主动救助”的运行原则,凡农村低保、优抚、参合患大病者(医疗总费用达一万元以上或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等三种疾病确定为大病)等民政救助人员,在享受合作医疗补偿后,凭盖有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行政公章和印有“合作医疗已付”字样蓝色章子的合作医疗补偿审核表,即可到民政部门直接享受大病救助补偿,而无需再提供住院发票、清单、诊断证明书等补偿资料。两种补偿捆绑运行,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地方便了民政救助人员的报销,进一步提高了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效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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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龙子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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