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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行为 | |||||
| 作者:唐鑫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12-24 10:1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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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明年《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我市对行政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一是自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各单位临时用工须由用人单位申报计划,主管部门审批,主管市级领导批准,劳动部门备案并鉴证用工合同。二是对现已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履行或协商解除用工合同。对未签订合同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在履行报批手续后,依法签订用工合同;不需聘用的,签订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三是临时用工可采取集体研究决定,公开竞选或向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派遣,优先聘用下岗职工。四是临时用工的报酬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个别特殊行业或岗位需从规费收入或专项经费中列支的,由市政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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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龙子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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